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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共建商品经营实训基地遴选方案公示(第二次挂网)

作者:zwc|更新时间:2018-08-31 00:00:00

    

为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拟引进一家连锁超市经营企业作为我校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合作方,并共建南校区市场营销专业综合实训基地(校园超市),基地位于学院南校区第13栋学生宿舍楼首层东1号商铺(校园超市),建筑面积207.36m2。现拟定合作企业方案如下:

一、合作内容

利用学校南校区房屋资源,诚邀连锁超市经营企业,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共建商品经营、快递、服务实训或孵化基地。

所有合作单位的主要经营以满足南校区师生学习生活要求的项目为主。合作内容不包括餐饮、娱乐场所、汽车、摩托车维修、养生按摩、足浴、电玩网吧、酒吧及国家明令禁止在学校周边开设的经营项目。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三年,合作期满,进行下一期合作单位采购,上一期诚信合作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或符合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并经学院同意后的其他优先合作权。

三、校企合作收益分配

校企合作单位每年给学院提交的合作收益23万元/,该收益平均分10个月支付,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合作收益2.3万元(注:每年的2月和8月寒暑假不用交)。

四、项目合作基本条件

(一)合作单位资质要求

1.南校区第13栋学生宿舍首层东1号商铺(校园超市)合作单位资质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合作单位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合作单位需具有国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合作范围为日常百货等,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合作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广东省经营10家(含10家)、茂名市经营2家(含2家)以上实体门店的实体商场、超市或连锁便利店,并有一年以上的经营时间,经营状况和业绩较好。

5)营销全过程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具备提升校园文化品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并有能力参与到职业教育的学生技能培养;

7)具备优秀的企业文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校企深度融合,打造省内校企融合的优秀品牌。

8)合作单位应具有能指导学生相关实践活动的专业人员。

9)在南校区已跟学校有类似合作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合作单位采购。

10)合作单位需承诺无条件接受学校对商铺及其周边环境的管理,履行门前三包等义务。

(二)校企合作要求

意向合作单位提交合作方案时需提交校企合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合作单位应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及有能力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能将自身品牌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当中;

2.合作单位应结合学院开设的专业提出校企合作岗位及实习人员安排计划,如经营管理岗位、物流配送岗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营销策划岗位、金融业务岗位等。

3.合作单位要按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的经营范围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禁止超范围经营,若合作单位要改变经营范围,必需经学院同意后方能办理相关行政管理审批手续。若合作单位违法或违规经营,或者经营过程中有明显损害学院或学生的利益,经沟通仍不整改的,学院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合作单位承担。

4.有关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及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环保等行政管理审批手续及相关费用由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5.合作单位对所租用的房产独立行使合作管理权,合作期间如发生任何违法事件或出现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合作单位负责。合作单位除需赔偿学院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若学院已先行赔偿给受害人后,学院有权向合作单位追偿。

6.合作单位对现有建筑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学院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并提交不随意破坏房屋结构,合理用水、用电、用气等书面承诺保证书后,才能进行装修,装修改造费用由合作单位承担。合作期满,合作单位不得拆除装饰改造的固定附属物,固定附属物产权归校方所有,否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可移动物品由合作单位自行处理。

7.合作单位中途停止经营,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合作单位所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学院予以没收,不予退还,合作单位另外需按合同约定再向学院支付三个月的合作收益作为违约金;合作单位中途终止协议或协议结束学院不承担任何装修改造补偿费用。

8.未经校方同意,合作单位不得随意转让、转租或通过任何变相途径转让、转租、分租商铺,一经发现,学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商铺。合作单位所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学院予以没收,不予退还。

9.合作单位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合法用工,发生劳动纠纷和意外事故,学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10.合作单位不得使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商铺”等类似名称进行合同签订及其他各类业务。否则一切损失由合作单位承担,学院追究合作单位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1.进货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所供应的面包需在粮丰园、嘉豪轩、春怡或同等档次的连锁品牌内选择)。所进食品必须有“QS”标志且未过期,严禁进购“三无”(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不允许经营新鲜蔬菜、新鲜或冰冻肉禽类、熟食及白酒、洋酒、玻璃瓶装啤酒。若出售“三无”商品、变质、过期食品,引发学生不适甚至食物中毒的,合作单位除需赔偿受害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

12. 提供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本市区同一商标、商号、品牌或者同类商品标注的价格,一经发现将处于500-1000元罚款。付款方式建议使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

13. 合作单位需创造条件逐步整合校园快递公司进驻,并对已进驻中心的第三方快递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妥善保管需递送的快件,收寄管理规范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合作收益金、履约保证金及水、电费缴交方式

1.按先交合作收益金后使用原则。每个月缴纳合作收益金一次,每次缴纳时间为每个月的10号前缴纳下一个月的合作收益金。

2.合同签订之日合作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履约期满且办理完商铺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承租人。

3.电费、水费每月按商业用水用电费标准和实际使用量加正常损耗计价结算,按学院出具的《商铺水电费缴纳通知单》核算金额办理。

六、合作单位招商评分细则

本项目在校内邀请校内专家进行评分,分数高者为最终校企合作商。

项目

考察内容

分值

得分

 

 

 

资质及信誉情况

10

注册资金

2

 

 

 

经营证照

2

 

 

 

商业信誉及财务会计制度

2

 

 

 

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情况

2

 

 

 

企业组织结构

2

 

 

 

经营实力

50

实体店数量

广东省实体店数量

6

 

 

 

茂名市实体店数量

6

 

 

 

货物采购、配送及成本控制情况

10

 

 

 

信息管理系统运用情况

8

 

 

 

商品质量保障手段

12

 

 

 

企业文化发展情况

8

 

 

 

经营计划

18

经营商品的品牌、品种、数量

6

 

 

 

售后服务及安全保障方案

6

 

 

 

市场营销方案

6

 

 

 

校企合作12

校企合作计划

12

 

 

 

快递引入计划

10

快递公司引入保障措施

10

 

 

 

总得分

 

100

 

 

 

七、报名相关资料、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组成,按上述第六项评分考察内容而组成。(投标文件一式八份),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标书用信封密封完好。

2、报名资料需要营业执照、公司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以上资料上盖上公司公章;

3、报名时间:2018831日至201896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时。递交文件标时间:201897日下午15001530(北京时间);

4、报名地点: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北校区资产设备与管理办公室。联系:任老师  0668-2825961   手机:1882673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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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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