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工作 >> 正文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函

作者:zwc|更新时间:2017-10-31 00:00:00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函

一、采购项目编号:MZY2017ZWC052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递交报价函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询价文件递交时间:201711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2.递交询价文件地点: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北校区综合楼二楼总务处,投标商家在1121500前到总务处报名。

3.联系人:任老师,联系手机:0668-2920178

五、评审方法: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组建的评审小组通过比较所有有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物资设备采购项目清单及报价表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专项审计服务内容及报价相关事项

1

现学院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已完成校内资产盘点、清查和核对核实工作。根据茂名市财政局茂财资[2017]6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2

报价人承诺严格按照采购人标准供货,承诺所供货物符合询价表中货物的参数要求,不弄虚作假,不违背承诺,如有违反或验收不合格,愿承担全部责任。

1.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专项审计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中标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2.服务要求:20171115日前由成交人出具正式资产产权清查评估报告。

3本报价函须密封在内层包封内;报价人的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标底(项目预算),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函须有营业执照,需法定代表人参与(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付款方式:合同全部货物交付采购人后,经验收合格后,并由成交人开具合法的全额完税销售发票给予采购人后30日内支付合同货款。

5.供应商如对本询价表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邮编:525000
后勤部主办 E-mail:mzyzwc@126.com 电话:0668-2920178
粤ICP备05084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