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院的用电情况
学院共有两台变压器,额定总电流为4500安培。为了让同学们能用上热水,从2008年起,学院逐步在各个宿舍安装了电热水器。但随着学院的快速发展,在校生由原来的300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近7000人。因为人数的增多,用电量也在不断增加,2013年冬天在用电高峰期我们监测到的总电流量达6000多安培,超过额定电流近20%。经学院调查了解,宿舍用电量最大的是电热水器和高功率电器。学院现有840间宿舍,每间宿舍1台1500W的电热水器(电流约为6.7安培),如果全部宿舍的电热水器同时使用,总电流量为(840X6.7=5620A)5620安培,单电热水器这一项就超过了学院的最大安全用电电流,再加上学院的照明、教学设备、机房、宿舍电脑等用电器的电流,整个学院的总电流量远远超过学院变压器的额定电流总量,造成变压器严重超负荷,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即使在学院采取措施限制用电期间,学院两台变压器仍处于超负荷运作的状态。综上所述,学院用电形势不容乐观。
二、 为什么要错峰用电
假如变压器严重超负荷长时间运转,会导致变压器发热,热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变压器会自动关闭,如果变压器的自动开关坏了,变压器就会一直加热加温,热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整个学院的变压器机房就会爆炸烧毁。因此自2013年冬季以来,为保证学院用电安全,不得已对各宿舍采取了强制限电的措施。由于强制限制用电对同学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即使这样,同学们都对限电给予理解。为了解决该问题,3月21日,学院领导召集了相关的系部、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开了个专题会议。要在确保学院安全用电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满足同学们的用电要求是会议的中心议题,经讨论,大家认为可以采取在用电高峰期错峰用电的办法来实现上述目标。由于学院用电的大户是电热水器和高功率电器,所谓错峰用电就是在用电高峰期(16:00~24:00)错开使用电热水器的时间,不要大家同时使用,这样就不需要每天都停电,可以保证电脑的正常使用。但该方法的关键是同学们要按学院的要求自觉使用电热水器,同时不能再使用高功率的用电器。希望广大同学们积极配合。
三、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必要性
也许同学们会想,电费是我自己掏钱买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何必要你管?其实不然,在那看似源源不断的电流背后,每建一座中等规模的发电厂,国家需要投入数亿元的资金;我国80%的电力来自
火力发电厂,这不仅要消耗大量无法再生的煤炭资源,而且煤炭燃烧释放出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废气,又是
空气污染的元凶,“
温室效应”的罪魁祸首。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全国各地用电量不断攀升,电力紧张已经成为阻挡国家前进脚步的沉重包袱,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意识到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重要性,做到规范用电、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学院的检查人员发现许多寝室在没人的情况下,饮水机仍处于自动保温加热状态;电脑关机后,显示器还处于待机状态;电源插头在不用时也很少有人拔掉。这不仅隐藏着安全隐患,同时也暴露出学生寝室用电浪费问题。据相关机构公布数据显示:台式机待机功率为4.9瓦,壁挂空调为8瓦,显示器为7.69瓦,手机充电器为1.34瓦,笔记本电脑因配置的不同从十几瓦到几十瓦不等,全国仅饮水机一项一年待机耗电达137亿度。如果每个人都及时关闭待机电器的电源,节省的电能可以供应东北三省所有的家庭用电。电力是一种能源,每浪费一度电,就浪费一份资源。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用电器用完后随手关闭,是节约用电的好方法。譬如电热水器用完了如果不关闭电源,等筒里的水温降到一定温度又会自动加热,无形中不仅多消耗电能也对学院的安全用电造成影响。
四、 如何培养良好的用电习惯。
文明不只是口号,而应该成为一种习惯。
1.学生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态下,必须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用时应有人在场;电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人员离开宿舍,应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以确保用电安全。
2.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私拉电线、另接灯头;禁止私接楼道灯电源及其他违章用电行为。
3.宿舍内严禁使用以下电器 :1.电热杯 ( 热得快 );2.电炉; 3.电炒锅和电热锅;4.空调;5.其它电加热、电制冷器具。
4.增强自己的节电意识,培养自己的良好习惯,同时努力营造集体节约用电的氛围。
五、不按要求错锋用电的处罚措施。
错峰用电的关键是所有同学都要自觉参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方可保证实现错峰用电的目标。如果错峰用电仍不能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则学院有必要按照原来的停电时间表进行停电。
学院可以在电脑上监测到各宿舍的用电情况,也可随时关闭宿舍的用电线路。如发现不按约定时间错峰用电的宿舍,将会进行如下处罚:
1.第一次发现违规用电,进行全宿舍停电处罚。如要恢复供电,必须全宿舍人员写好保证书由辅导员签名同意和总务处宿舍管理中心莫老师同意后方可恢复供电。
2.第二次发现违规用电,进行2天以上停电处罚。如要恢复供电,必须全宿舍人员写好保证书由辅导员和系部书记签名同意后由总务处处长签名同意后方可恢复供电。
3.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进行5天以上停电处罚后全宿舍人员写好保证书由辅导员和系部书记签名同意后再由总务处处长签名同意后方可恢复供电。
总务处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