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各系(部):
请通知户口在本院(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的毕业生于6月26日前凭毕业证到总务科陈俊澎同志[联系电话:2920178(办公室)、3135288(小灵通)]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并仔细检查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是否准确(即是否迁往原当地迁出派出所),如不准确,请于领取迁移证后及时去茂名市福华派出所(市一中旁)办理更正手续。
特别说明:
一、毕业生凭毕业证或财务签章领取“户口迁移证”。
二、如不能亲自回校领取“户口迁移证”,可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书”须说明委托何人代领,并提供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请毕业生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限期前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家里的户口簿前往原当地迁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切勿超期。
特此通知。
总务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