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0年度气证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接市供气公司《关于发放2010年度气证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收集要求办理更换气证的教职工(在编人员)2009年气证,于11月5日(下周星期四)下午下班前交总务处陈俊澎同志统一办理新证。
二、新调入人员(在编人员),如需申办气证(申办条件:男、已成家,在原单位未办气证),请于11月2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呈送学院主管领导审批,于11月4日(下周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批复交给总务处陈俊澎同志统一办理开户手续(注:须留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号码)。
三、超期则自行办理。
特此通知。
总务处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