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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机房电脑购置、主机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招投标办 |更新时间:2012-09-02 17:48:01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就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机房电脑购置、主机改造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接受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机房电脑购置、主机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MZY2012NBZB006】。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见询价文件)                                            
    四、项目预算:98717.00元。
    五、货物和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合格以上要求。
    六、报价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证;具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送货安装:免费送至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校
    内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施工、调试。
    八、采购项目工期:7个日历天。
    九、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合同价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满1年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询价注意事项:
    1.询价日期:2012年9月2日至2012年9月8日;
    2.报价函须按本询价函提供的《最终报价表》(附件)格式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3.报价人的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标底,作无效报价处理;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5.保证金:供应商应按规定递交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立即原额无息退还;
    6.投递报价函时间:2012年9月9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7.投递报价函及开标地点: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8.开标时间:2012年9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报价人必须向采购人递交本项目的质量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报价人资格证明资料。
    十一、评标方法: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办公室组建的评审小组通过比较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2012年9月9日至2012年9月11日在学院综合楼校务(信息)公开栏和学院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
    十二、询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集中采购机构查询:
    招标机构: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三楼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668-2920026。
    十三、询价函文件获取方式: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mvtc.cn/templet/default/ShowArticle.jsp?id=25850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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