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
4月5日放假,共1天,不调休,无调课安排。
二、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其中:4月23日(星期日)执行5月2日(星期二),5月6日(星期六)执行5月3日(星期三)教学安排。
三、相关要求
1.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部门)人员安全教育,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部门)人员值班工作,并于放假前报学院办公室邮箱备查;学生处、各系要做好学生安全纪律教育和学生去向统计,加强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
2.放假期间,南北校区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具体值班安排以周程表公布为准)。带班领导全权负责带班期间学校各项突发事件处理和应急处置。值班干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值班期间要加强巡查检查,做好值班情况登记,及时在值班工作群发布值班信息及情况。遇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调班的,需提前1天向学院办公室报备(联系人:陈小燕,电话:13580092588)。保卫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和防范,尤其是南校区校园内及周边山火防范,对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要加强盘查和管理。
3.教职工外出离茂要履行离茂报批报备制度,经OA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教职工外出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批;科级干部由单位(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由分管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时告知党委办公室或学院办公室)。各单位(部门)要同时将外出人员名单向人事处报备。放假期间全体干部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工作联系。
请全体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文明有序祭扫,错峰安全绿色出行,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