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2-12-08 点击数:
(请申报的教师于2022年12月28日17:00前将材料,即汇总表、认定推荐表、案例依托课程标准和授课教师授课教案统一打包发送至科研科邮箱,纸质版认定推荐表1式一份送至科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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