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信息网 时间:2015-04-17 点击数:

粤教高函〔201572
 
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72号)安排,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遴选工作。
经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省教育厅资格审查等环节,最后确定2014年度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共1775项,其中,第一类项目116项,第二类项目1230项,第三类项目257项,第四类项目(校企合作)37项,第四类项目(校际项目)135项。现将培育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高校要按照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项目遴选和培育办法,分类培育,认真加强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切实开展教学改革,确保培育成效。为鼓励高校加强教学改革规划和教学成果培育,改变教学成果奖申报过程中临时拼凑材料、组织队伍等现象,将实行教学成果评奖与成果培育项目适当挂钩的办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将在立项一年后组织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广东省教育厅
201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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