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xskyw 时间:2014-04-24 点击数:
粤教高函〔2014〕49号
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13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十二五”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42号)、《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和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72号)等文件精神,经各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等60个实训基地为2013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附件1)。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期为2年,自2013年6月起计算。
二、建设要求
有关高职院校应充分认识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性,按照学校为建设主体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资源共享、注重效益、持续建设的原则,加大对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创新实训基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实训基地建设质量,将实训基地建设成为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应用与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基地。
三、其他事宜
(一)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从经费投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等方面,对2013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立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正式授予相应称号;验收不通过的,责令限时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建设立项。
(二)有关高职院校应于5月15日前,将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一式1份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电子版同时发至zhqimin@163.com。
联系人:张谦明,电话:(020)37627715。
附件:1.2013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名单关于公布2013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49号).doc
2.2013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任务书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