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2012-09-0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加快成长,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培养一批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设立“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2012年度省杰青项目定于9月10日9:00开始受理网上申报,至9月23日24:00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2012年度省杰青项目通过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网址http://gdsf.gdstc.gov.cn/),申报人需首先从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取得帐号和密码后,方可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省基金办将在9月24日至9月28日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进行形式审查,请各依托单位和申请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认真填写申报表,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或弄虚作假等,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3.申报人在10月8日9:00开始下载打印状态为“基金委已受理”的申报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于2012年10月12日16:00前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省基金办的相关附件书面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⑴省内两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表、申请人学术品行证明(原件)。

⑵申报人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⑶论著复印件(含刊物首页、目录、正文首页),主持或参加国家、省部级及其它科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结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奖励证书扫描文件;专利证明材料。

⑷其他证明材料。

4.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5.为防止发生网络堵塞,希望各依托单位在规定时间段内尽早完成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当是省杰青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立志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品德;
(二)在我省境内工作并全职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的在职在岗科技人员;
(三)申请人当年7月1日未满35周岁;
(四)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五)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省内两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

2012年拟重点围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本年度资助15人左右,资助经费额100万元/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与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协调人、总负责人;
(四)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五)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三、其他事项

申请者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与《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申报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4楼409室(邮政编码:51003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基金办 张银玲 020-83163332
                 崔  洁 020-83163335
     张  玮 020-83163881
     彭向阳 020-83163880

  附件:同行专家推荐表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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