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鹏,机电信息系22电气4班学生。该生在2023年4月10日晚23:40在宿舍打架,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2月28日。在处分期间,该生能够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无其他违纪或处分记录,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总体表现良好。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解除严重警告处分。
梁石庆,机电信息系22数控班学生。该生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因在《电工与电子技术》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在处分期间,该生能够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无其他违纪或处分记录,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总体表现良好。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解除记过处分。
刘波,机电信息系22模具2班学生。该生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因在《机械基础》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19日。在处分期间,该生能够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无其他违纪或处分记录,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总体表现良好。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解除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