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08〕16号
关于加强学生宿舍
安全防范与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系:
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一间女生宿舍因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导致四名学生死亡。为了吸取上海商学院火灾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做好学生宿舍冬季防火和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现就加强学生宿舍安全防范与安全教育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系应本着对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汲取上海商学院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校园防火工作和学生宿舍安全防范与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宿舍认真进行全面的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强化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i实安全防火检查。
1、统一检查。学生处将组织各系于11月20日下午统一进行安全防火工作自查,全面排查宿舍内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检查结果在11月21日前上报学生处。对于发现的问题,凡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告保卫科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
2、加强管理。各系要根据通知的要求,结合本系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全教育与自查工作,把宿舍安全防火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宿舍、每一个学生。要求每个辅导员每周不少于三次、每个班主任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学生宿舍用电、用火情况,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学生创造和谐、平安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抓好防火宣传教育。为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系必须大力宣传和普及消防知识,结合实际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积极采取年级大会、主题班会、团组织生活、报告会、座谈会、广播、网络、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以年级、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宣传防火和自救的基础知识,教育学生注意用电安全。对违章用电的宿舍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消除安全隐患。
学生处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