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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大学生2011年寒假留校住宿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5-16 15:53:11 作者:xsc 来源:原创

各系:

    为做好2011年寒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寒假学生留校住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留宿学生对象

寒假期间,确需申请留校住宿的同学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勤工助学并已经落实单位的学生(须提供用工单位的证明);

    2.参加专升本辅导课的学生;

    3.参加学院安排的教学计划内顶岗实习的学生。

    二、留宿手续办理时间

    学生于2011年1月12日—1月13日到系办领取相关表格后,申请办理寒假留校手续,各系于1月14日前统一将学生申请审批表和本系申请留宿学生情况汇总表交到学生处,逾期不予办理。

    三、办理程序:

    1.1月12日—1月13日,学生本人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假期留宿申请审批表》;

    2.学生本人凭证明到辅导员、系办审核;

    证明包括:(1)勤工助学的学生提供用工单位的用工证明;(2)学生所在系出具的明确具体时间的顶岗实习证明。

    3.所在系签署意见;

    4.系汇总后于1月14日下午17:00前报学生处审批(同时报电子版申请留宿学生情况汇总表)并随同报送假期负责留校学生管理的辅导员和学生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5.学生处审批后,宿舍管理科在1月17日向系通报并在宿管科办公室前公告留校住宿情况;

    6.学生根据公布结果于1月18~19日上班时间到宿管科办理入住手续。

    四、注意事项

    1.留校学生由宿舍管理科集中安排,留校学生要服从住宿安排、住宿调整。

    2.留校学生须凭学生证入住和进出宿舍。留校住宿学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中途离校等,应报所在系和宿舍管理员,并在宿舍管理科处进行登记备案。

    3.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按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4.夜晚不回校住宿的,要及时向值班宿舍管理员和辅导员报告,说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5.由于今年可作为留校学生住宿的宿舍资源紧张,各系要对留校住宿学生进行严格把关,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教育督促学生经常向家长汇报情况,同时确定1名辅导员和1名留校住宿的学生作为联系人,做好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沟通联络、管理工作。

    附件: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假期留宿申请审批表

          2.        系假期申请留宿学生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