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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0-11 13:00:16 作者: 来源: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后相关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有需求且已签订合同的学生可在10月22日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提额申请。相关文件及申请流程请下载附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