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18-2019学年高职院校学生实习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9 点击数:

关于填写2018-2019学年高职院校学生实习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高职院校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66号),请各系部于2019年1月11号前将2018-2019学年高职院校学生实习信息采集表电子版(附件2)发到校企办邮箱。表中的"是否突破《规定》第十六条要求,突破内容"请如实填写,十六条的内容是: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它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如果突破多条的请写在一起。如果学生还没有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的、虽确定实习单位单位但未进行顶岗实习的请在表格中的备注中说明,实习起止时间按照各专业人才培方式实际情况填写。请各系部只发送汇总好的附件2,不要发送各班级、各教研室或各专业的情况表,因是上报省厅的数据请务必核对人数的准确性。其它填写事项请注意附件2中的填表说明。谢谢!
 
教务处校企办
2019年1月4日

教务科:0668-2920629 学籍考务科:0668-2920330 科研科:0668-2920100 产教融合科:0668-29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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