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一、本规则依据《“挑战杯”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主办方依据本规则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二、评审的组成
由主办单位聘请各系科技发明、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和主办方、科研部门评委组成。
三、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参赛作者限全日制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3.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两阶段进行。预审各系要组织评选出报送的80%左右的作品进入校级决赛。校级决赛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分别按照入围作品约20%、30%、50%的比例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初赛和决赛前,主办方根据作品数量等确定各分类小组授奖数量。
4.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评委评审前须签订《评审纪律承诺书》。评委不得参与其本人亲属、学生或与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和单位的有关作品评审工作。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5.涉及需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参赛作品,须按规定严格把关。
四、评审程序
1.各系按照规定,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的资格和形式审查,主办方对报送作品进行认真的初评。
2.主办方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3.决赛可实行公开答辩制
4.评委可以对所评审作品的资格提出质疑,并提出质疑理由、证据或线索。受到评委质疑的作品,将提交竞赛作品资格按程序评定其参赛资格。
六、本规则由竞赛主办单位负责解释,并由主办单位根据全国、省组委会的意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