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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站管理规定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9-03-23 11:54: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广播站的日常管理,使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广播站的宗旨:传播校园文化。

第三条 学院广播站隶属共青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院广播站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指导下,依靠广播站全体成员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广播站人员管理制度

第四条 我院团员学生,凡热爱广播事业、承认广播站章程者,均有资格加入广播站。

第五条 报名加入广播站的学生必通过考核录用,方能成为广播站成员。

第六条 广播站成员所享有的权利:

(一)  参加广播站有关会议,阅读广播站有关文件;

(二)  在站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对广播站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广播站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四)  参与广播站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七条 广播站成员需遵循的义务:

(一)  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广播站内部的管理制度,广播站成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  广播站人员需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礼貌待人,树立学院广播人的良好形象,不准穿拖鞋进入广播站。

(三)  未经学院相关部门同意,广播站成员不得以广播站名誉参加任何商业活动。

(四)  成员申请退出广播站需提前1个星期交书面申请。

 

第三章     广播站工作管理制度

第八条 在广播时段,除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广播站。若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强行进入者,交由学院相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

第九条 当值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否则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条 非有关工作人员,不能随意动用广播器材,如有违规者,交由学院相关部门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承当由此引起的后果。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用广播站器材,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并做好物资借用登记手续,方可借出。归还时一定要检查是否完好,如有疏漏者,由其负责维修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广播站内严禁明火、堆放个人物品,保持干净、卫生。

第十三条 坚决社绝迟到、早退现象。一学期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予以解聘。

第十四条 缺岗及造成重大播音事故者,予以解聘。

第十五条 广播站所有成员均要积极参加站内的各项集体活动。

第十六条 广播站于每年年终开展评优活动,届时将评选“优秀干事”与“优秀干部”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七条 换届制度

(一)  广播站站长,副站长任职期限为一年。换届时间为每年6 月至7月。

(二)  每年的6月份各部门推荐站长候选人名单,经考察,例会表决通过新一届的站长(1人)人选。站长任命副站长(1人),以上人员必须经指导老师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三)  每年7月份各部门提交部长候选人名单,表决通过新一届部长名单。

(四)  新一届广播站全体成员经换届大会授于聘书后正式任职,上一届广播站成员须经换届大会召开后方能正式退出广播站。

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

(一)  需要存档的内部资料:成员档案以及各部门的具体组织架构设计情况,各部门的会议记录,值班出勤记录,定期收集整理每次大型活动的整体流程,以及具体落实情况,并要求有专人负责如实记录当天现场的情况,包括整体效果以及出现的问题、原因等。

(二)  档案收集整理要求: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要求负责同学具有足够的细心、耐心和责任心,确保收集到的资料工整清楚、条理分明。整理收集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确保其它资料整理收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广播站设站长一名,全面协调广播站工作,另设副站长协助站长安排各项工作。广播站设DJ操作部、播音部、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五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协助部长安排本部门工作。

第二十条 各组织机构工作安排如下:

(一)  站长、副站长——全面负责广播站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正常进行,督促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广播站工作质量。对广播站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及监督。

(二)  DJ操作部——负责广播站播音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负责学院校园广播及学院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后台音响操作。

(三)  播音部——负责校园广播节目的制作和播出以及担任由广播站举办的各种晚会的主持人工作。

(四)  秘书部——负责广播站内部各种文档及表格的制作;负责各项活动和会议对工作人员的通知及考勤,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表的登记;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五)  宣传部——负责广播站各项活动的对外宣传活动;负责绘制活动的宣传海报等。

(六)  外联部——负责为广播站的对外联系工作,负责为广播站各项活动寻找赞助经费;负责广播站各种活动及晚会的物品采购工作。

第五章     量化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为使广播站成员能够认真工作,严于职守,保证工作质量及良好的团队形象,特制定此考核标准。

第二十二条 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一)  值班、部门会议、例会以及其它会议无故迟到者,每次-1分;无故缺勤者或代签者,每次-3分。

(二)  对广播站的来访者、器材申请者及听众无故态度冷淡或发生争执者,每次-3分。

(三)  当值人员在日常广播结束后没有及时打扫好广播站内卫生的,每次-2分。

(四)  值日、参加例会或代表广播站参加各种晚会及会议时没有佩带工作证者,每次-1分。

(五)  在日常广播时出现失误者,每次-1分;出现重大失误者,每次-2分。

(六)  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拖拖拉拉以致无法按时完成者,每次-3 分。

(七)  出现有损广播站利益以及形象(如打架,酗酒等)的行为者, 每次-5分。

(八)  工作表现较差,态度恶劣,被指导老师或其他领导老师点名批评者,每次-4分。

(九)  工作表现优秀,态度良好,受到老师或其他领导老师点名表扬者,每次+4分。

(十)  担任学院大型晚会的后台操作人员或主持人者,每次+3分;担任其他小型晚会或各种会议的后台操作人员或主持人者,每次+2 分。

(十一)     主动积极提出优秀的广播节目策划者,每次+3分;策划的新广播节目被播音部采用者,每次+4分。

以上制度由站长与副站长全面管理,各部门部长负责对该部门的成员进行考核记分,秘书部负责考核分数的统计和公布。该考核分数将作为“优秀干事”、“优秀干部”的重要评选标准之一。

第六章     广播站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广播站设备申请流程

(一)  申请单位凭活动场地申请表到广播站领取《广播站音响器材申请表》。

(二)  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设备申请表后交由申请单位领导加意见签字。

(三)  最后将设备申请表交回广播站,由广播站DJ操作部部长或副部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设备及操作人员。

(四)  如同时多个组织举办活动需申请设备,按申请先后安排设备及操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由广播站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四条 设备申请注意事项

(一)  申请单位应提前两天到广播站领取设备申请表。

(二)  应严格按照申请流程申请设备后,将申请表交到广播站,如申请表中有关单位未加意见,该申请无效。

(三)  设备申请表应提前一天交到广播站,以便工作调配,否则,广播站有权不予安排。

(四)  申请完毕后应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安排足够人手到广播站搬运设备,并做好登记。

(五)  在搬运设备及活动期间,申请部门应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如有设备损坏,由申请部门负责维修赔偿,故意损坏者,交由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     各部门细则

第二十五条 站长、副站长守则

(一)  全面负责广播站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正常进行,督促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广播站工作质量。对广播站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及监督。

(二)  做好站内全面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和上报。

(三)  定期检查器械的使用情况,及时掌握站内情况。

(四)  及时对本站不负责任的站员进行思想引导工作,如屡教不改的,主要负责人可以申请撤销其站内职务。

(五)  应在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和学期末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六)  负责每学年的“优秀干事”、“优秀干部”等优秀工作人员奖项的评选工作并上报指导老师。

(七)  负责广播站成员个人档案的建立工作,该档案将记录广播站成员在校园广播站工作期间各方面的表现。

第二十六条 DJ操作部管理细则

(一)  部门成员必须认真负责、敬业乐业,严格遵守广播站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

(二)  成员必须经学习、培训,并跟班学习一个学期,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当班工作。

(三)  必须按时上岗,不能无故不当值,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值者务必提前向部长请假,部长找到合适的成员代替方可准假,未经部长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找人顶班。

(四)  开机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如果器材有故障,需及时向站长和本部门部长汇报。

(五)  必须在开播15分钟前到达广播站,调试好设备,做好开播准备。未经上级同意不能擅自推迟或提前开播和收播。

(六)  正常广播时间,至少要有两名DJ操作部成员当值,当值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隔一段时间须监听广播效果,但必须留有一名成员在广播站内操作;除外出监听外,不能随意离开广播站。

(七)  广播站如有设备外借申请,DJ操作部部长、副部长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设备及操作人。

(八)  设备外借时,操作人员根据设备申请表及部长的安排,对外借设备——做好登记,归还时应仔细对设备进行验收。未经站长及DJ操作部部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器材转借他人。

(九)  广播站操作人员外出值日时应佩戴工作证,并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好广播站集体利益。

(十)  在节目播出时间段进入广播站,手机必须调为静音或者震动状态。

(十一)     广播完毕,关机、断开电闸,整理唱碟,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广播站。

第二十七条 播音部管理细则

(一)  播音员必须认真负责、敬业乐业,严格遵守广播站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索质。

(二)  播音员必须按时上岗,如有事不能到岗者,务必提前向播音部部长请假,播音部部长必须找到合适播音员代替后方可准假。

(三)  播音员必须在节目开播前10分钟到达广播站,与操作人员说明该节目具体操作细节,做好播音准备。

(四)  除节目需要,播音员播音开始前手机必须关机,避免因信号干扰,影响节目质量。

(五)  播音员必须在播音前一天左右熟悉节目内容,对新闻稿一定要读熟。避免将领导姓名、重要内容念错。播音时不得出现断断续续、发笑、不流畅等失误。

(六)  播音节目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大力宣传学院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播音员不能感情用事,搞地方主义、小团体主义。

(七)  播音员必须听从指挥,不乱动广播器材,中途不能无故离开岗位。

(八)  除节目需要,播音员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广播站。

(九)  广播结束,播音员要整理好新闻和节目稿件,并妥善存档以便日后查询。

(十)  播音员要普通话标准,热情、亲坊、大方,有责任心,具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和文字功底。

(十一)     根据栏目、内容形式的不同,播音员要以不同的方式传达给听众。

(十二)     爱护广播站设备和用品,不得将广播站设备私自挪用和占有;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除追回原物或索赔外,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三)     未经处理的稿件,播音员不得擅自播出。

(十四)     注意播音内容中的用词用句。

(十五)     在节目播出时间段进入广播站,手机必须调为静音或者震动状态。

第二十八条 秘书部管理细则

(一)  秘书部成员必须认真负责、敬业乐业,严格遵守广播站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

(二)  必须按时当值,不能无故不当值。若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部长请假,部长根据实际情况找到合适成员替班时方可准假。

(三)  开例会无故不能迟到,早退,旷会。如果有事要请假要递交请假条。

(四)  必须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广播站的活动,为广播站的各项活动出谋策划。

(五)  在节目播出时间段进入广播站,手机必须调为静音或者震动状态。

第二十九条 宣传部管理细则

(一)  宣传部成员必须认真负责、敬业乐业,严格遵守广播站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

(二)  绘制宣传海报时,要爱护好广播站的颜料、画纸、毛笔等宣传材料。用完后要记得收拾好放回原位。

(三)  在开展宣传活动时,要始终坚持把广播站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维护好广播站的形象。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广播站的各种宣传活动。

(四)  必须准时并认真完成广播站的各种宣传活动。

(五)  积极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工作,协助其他部门维护好广播站的正常运作及各项活动的开展,保证广播站各项活动有序、快速的展开。

(六)  在节目播出时间段进入广播站,手机必须调为静音或者震动状态。

第三十条 外联部管理细则

(一)  外联部成员必须认真负责、敬业乐业,严格遵守广播站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

(二)  积极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工作,协助其他部门维护好广播站的正常运作及各项活动的开展,保证广播站各项活动有序、快速的展开。

(三)  在开展外联工作时,要始终坚持把广播站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维护好广播站的形象。必须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外联工作。

(四)  在节目播出时间段进入广播站,手机必须调为静音或者震动状态。

(五)  关于赞助商提出的赞助要求必须提前向站长以及本部门部长汇报,再由站长向上级领导老师汇报,经上级领导老师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站全体成员。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实施后,其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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