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
人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青联各会员团体,省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南部战区政治工作局组织处,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组织群工组,有关高等学校团委,有关驻粤团工委:
“广东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联合设立的授予广东省优秀青年个人及先进青年集体的最高荣誉。为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榜样和典型,集中展示新时代广东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根据《“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及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团粤联发〔2017〕8号),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于2019年“五四”期间举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1.“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奖项评选条件为:年龄为14至40周岁,户籍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近两年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表彰、奖励,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为国家和广东赢得重大荣誉,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重大突出事迹等。
2.“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奖项评选条件为:成员为14周岁至35周岁,以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的集体(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青年集体等。
二、工作要求
1.积极推报人选。各地各单位根据人选条件,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提名(推荐)人选。在考察推荐过程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要突出基层导向,注重挖掘和推荐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领域作出贡献的优秀一线代表;要重点关注非公企业青年、社会组织青年、新媒体从业青年、归国留学青年、“双创”青年等领域青年群体。要注重拓展推荐渠道,发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历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推荐优秀人选,同时组织青年群众推荐身边的优秀典型,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集体)典型。
2.严格推报程序。各地各单位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严把“三关四必”,所有考察对象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和上一级领导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机关、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推荐人选和集体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和集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到团省委组织部。
附件:1.第二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名额分配表
2.第二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
3.第二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4.第二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成员名册
5.申报材料列表
联
系 人:张东彦 章勐
联系电话:020-87195603 87195617(传真)
电子邮箱:gd54jz@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组织部(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青年联合会秘书处
2019年2月20日
附件1
第二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
名额分配表
地市
(单位)
|
名额
|
地市
(单位)
|
名额
|
个人
|
集体
|
个人
|
集体
|
广州
|
4
|
2
|
南部战区
|
2
|
1
|
深圳
|
4
|
2
|
省军区
|
2
|
1
|
珠海
|
2
|
1
|
南航集团
|
1
|
1
|
汕头
|
2
|
1
|
广铁集团
|
1
|
1
|
佛山
|
2
|
1
|
民航中南管理局
|
1
|
1
|
韶关
|
2
|
1
|
省地质局
|
1
|
1
|
河源
|
2
|
1
|
省直机关团工委
|
3
|
2
|
梅州
|
2
|
1
|
省属企业团工委
|
2
|
2
|
惠州
|
2
|
1
|
省金融团工委
|
1
|
1
|
汕尾
|
2
|
1
|
省社会组织团工委
|
1
|
1
|
东莞
|
2
|
1
|
|
|
|
中山
|
2
|
1
|
|
|
|
江门
|
2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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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
|
2
|
1
|
|
|
|
湛江
|
2
|
1
|
|
|
|
茂名
|
2
|
1
|
|
|
|
肇庆
|
2
|
1
|
|
|
|
清远
|
2
|
1
|
|
|
|
潮州
|
2
|
1
|
|
|
|
揭阳
|
2
|
1
|
|
|
|
云浮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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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二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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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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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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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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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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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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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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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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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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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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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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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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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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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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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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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不超过300字,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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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表彰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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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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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意见
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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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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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青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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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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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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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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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学历”请填写所取得的最高学历(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
2.“职务”请填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双重职务的请同时填写,如“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等。
附件3
第二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集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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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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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至35周岁青年人数及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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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党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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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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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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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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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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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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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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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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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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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不超过300字,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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