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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年创业园区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06-25 00:04:39

团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惠州、东莞、中山、清远、揭阳市委:

    7月4日至7月5日,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将赴我省调研青年创业园区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服务青年创新创业线下实体阵地创区建设,充分了解我省各青年创业示范园区服务创业青年的实际运营情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建立园区“择优劣汰、动态管理、共建共享”考核运行机制和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团省委决定开展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专项调研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7月4日(深圳),7月5日(广州)

    二、参加人员

    1.团中央调研组成员(2人);

    2.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负责人(33人);

    3.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惠州、东莞、中山、清远、揭阳、顺德团委分管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工作的副书记(13人);

    4.团省委有关负责同志、青年发展部(筹)及青少年事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6人)。

    共约60人左右。

    三、分片及调研安排    

    广州片区:广州、珠海、佛山(含顺德)、韶关、中山、清远。

    深圳片区:深圳、汕头、河源、惠州、东莞、揭阳。

    调研组将实地考察深圳科技工业园·科技园、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厂、五行电子商务创业园、“创汇谷”粤港澳青年文创社区、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等单位,并召开座谈会。

    四、工作要求

    1. 积极配合考察复核工作。请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单位按照“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标准,从园区服务规模、入孵企业情况、资源整合能力、园区运营状况等四个方面做好迎检准备。

    2. 认真梳理工作经验。全国及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区负责人要梳理工作经验和亮点,做好发言准备,国家级示范园区负责人(实地考察的园区负责人在考察本园区过程中进行现场汇报)发言控制在15分钟以内,可以PPT、H5等多媒体形式辅助;团市委、省级示范园区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进行自由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发言内容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展开:(1)就建立青年创业园区的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提高线下服务青年创业实体阵地的活跃度提出意见建议;(2) 青年创业园区在联动属地团组织服务青年创新创业方面开展的特色工作、典型做法;(3)在园区运营、服务载体、金融服务、导师咨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3. 提交工作汇报材料。请参加调研的有关团委通知辖区青年创业示范园区负责人做好参会准备并填写好青年创业园区信息采集表(附件3),总结近年来本地区青年创业园区服务青年双创的工作情况,提供1500字左右的汇报材料,连同青年创业园区信息采集表(加盖园区公章),于6月30日前寄送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筹);各地参会回执(附件4)、以及国家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区汇报材料请于6月26日前上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筹),国家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区汇报材料将以文件汇编形式下发。

    4.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请团广州市委、团深圳市委协助做好调研工作,安排座谈会场地、工作餐、调研车辆等;参会人员交通费用自理,本次调研不安排住宿。

 

    附件:1.全国和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分布名单        

      2.广东调研青年创业示范园区行程安排

      3.青年创业园区信息采集表

      4.参会回执

 

    团省委联系人:罗帆、吴海

    联系电话:020-87195623  

    团省委邮箱:tswgdqnb@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之三

    团广州市委联系人:陈雨晖

    联系电话:020-81362748

    团深圳市委联系人:马博文

    联系电话:0755-88133964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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