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团委:
2016年,学院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团员、团干部积极投身“四个全面”伟大实践,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进一步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志愿者勤奋学习和扎实工作,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一批2016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各级团组织、共青团干、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青年志愿者、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二、评选类型及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团员总人数的百分之三。
2.优秀共青团干:团干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3.五四红旗团委1个。
4.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经济管理系、土木工程系各4个,机电信息系、化学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和中专部各2个,思政部1个。
5.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3个。
6.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经济管理系、土木工程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6个,机电信息系、计算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中专部各4个,思政部1个。
7.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符合条件者均可上报。
注: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个人先进名单须含20%的差额人选,优秀共青团员名额是指各系(部)已缴费团员人数百分比数,优秀共青团干部是指各系(部)团委干部(含各班团支书)人数百分比数,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只能申报其中一项,不能兼报。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坚定。有共产主义理想,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按时交纳团费。
(2)学习刻苦。成绩显著,各科平均成绩75分以上。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
(3)品德高尚。能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未受任何校纪、团纪处分。思想品德评分在80分以上。
(4)作风扎实。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主动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及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
2.优秀共青团干部
除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还应具备:
(1)担任团的干部工作满一学年,截至2017年4月。
(2)工作勤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热爱团的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工作踏实肯干,勇于开拓创新,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起表率作用,在团员中威信高。
3.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其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要求进步,形成风气;能创造性地组织好经常性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的学习讨论。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思想教育、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2)学风端正,学习风气浓厚,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的学术活动;其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3)有较强的凝聚力,其成员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院的各项有关规定,爱护国家财产、热爱集体、团结互助、文明礼貌遵守公共道德,本学年无一学生受过纪律处分,无欠缴团费现象。
(4)能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文体、科技、社会实践等),业余生活健康活跃。
(5)干部班子团结,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号召力强、威信较高。
(6)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本学年不少于三次。
4.五四红旗团委
(1)思想政治工作好。
系(部)党政负责人重视团建工作,在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能认真完成学院团委布置的各项思想教育、文化建设工作,并能根据本系(部)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学风建设好。
遵守校风校规,无违法现象。宿舍干净、整齐,学生中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现象,无群体性事故发生。
(3)精神文明建设突出。
积极配合学院团委开展各项活动,积极承办、协办全院性活动并在全院性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组织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文化生活多姿多彩。
5.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先进集体
(1)承担过具体服务任务或经常性开展各类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
(2)在青年志愿者活动月中,所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效果好、活动质量高、服务态度积极、宣传工作到位;
(3)积极配合学院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参与校级活动,特别是“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志愿服务促生态”、“志愿服务促校园文明”无偿献血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6.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本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2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
(2)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投入,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志愿者。
7.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1)截至2017年4月,一年内无偿献血量累计超过500毫升或三年内无偿献血量累计超过800毫升;
(2)在无偿献血活动中踊跃参与、无私奉献、表现突出,带动和影响青年学生参与献血活动,起典型示范作用。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各系(部)团委要按所分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严格把关,认真评选推荐。
2.推荐优秀个人的要填写申报表,推荐先进集体的,须填写申报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无偿献血的先进个人另附无偿献血证明复印件。
3.各单位必须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院团委处,电子版发送到团委邮箱maozhiyuantuanwei@126.com,逾期不报,视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梁凤燕 联系电话:2920156
附件: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
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6.“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7.“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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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
缴纳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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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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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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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为志愿者的团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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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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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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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为宋体小三,行距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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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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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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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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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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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交组织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注册情况截图。
附件2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
支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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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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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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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
缴纳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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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为志愿者的团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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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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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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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为宋体小三,行距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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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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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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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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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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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交组织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注册情况截图。
附件3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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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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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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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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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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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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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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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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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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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注册为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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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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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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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为宋体小三,行距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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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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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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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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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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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注:申报个人应同时提交组织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注册情况截图。
附件4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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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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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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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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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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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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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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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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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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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注册为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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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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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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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为宋体小三,行距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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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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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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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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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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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注:申报个人应同时提交组织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注册情况截图。
附件5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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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志愿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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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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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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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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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为宋体小三,行距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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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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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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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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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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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交组织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注册情况截图。
附件6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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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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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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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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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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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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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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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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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注册为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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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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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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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为宋体小三,行距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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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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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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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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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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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注:申报个人应同时提交组织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注册情况截图。
附件7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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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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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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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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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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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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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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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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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注册为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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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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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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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为宋体小三,行距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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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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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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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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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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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申报表
注:申报个人应同时提交组织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注册情况截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