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海南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海南30年的发展历程是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一个缩影。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中央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的使命,必将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
海南从建省办经济特区之日起,就扮演着我国扩大开放探路者、先行者的角色。从30年的实践来看,坚定不移地实行“大开放”方针,以大开放促进大改革、大发展,这符合海南作为一个岛屿经济体的实际发展需求,也是海南30年发展的基本经验。以国际旅游岛为例,国际旅游岛的本质是产业开放,通过产业开放把海南的开放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竞争优势。30年来,海南GDP迈上1000亿元台阶用了18年时间(1988—2006年),迈上2000亿元台阶用了4年时间(2006—2010年),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的8年来(2010—2017年),迈上两个千亿台阶,2017年GDP达到4462.5亿元,是2010年的2.2倍。
打造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是海南30年来的重要实践。海南在扩大开放的同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把市场搞活。由此,释放发展的巨大活力和动力,在打造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可以说,海南从诞生的第一天就附着改革的基因。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有多项改革曾走在全国前列。例如,率先推进价格改革,改革粮食购销体制;率先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建立以股份制为主体的企业结构;率先推进“小政府、大社会”体制;率先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也正是由于这些改革,在理顺价格与市场关系、企业与市场关系、社会与市场关系、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实现了重要突破,极大激发了市场、企业和社会活力。
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目标。海南拥有的独特优势,使之在我国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在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彰显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海南要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大局出发,研究设计务实的行动方案。
以自由贸易港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与其他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最大的不同,是明确了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发展目标。自由贸易试验区与自由贸易港有着重要区别:前者是“境内关内”,而后者是“境内关外”。海南大开放的目标是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是走向自由贸易港的过渡和准备。通过学习对标,缩小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开放“落差”。突出海南优势,要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在高标准、高质量上下功夫,要有新的突破,为到202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夯实基础。
以开放为先打造海南对外开放新高地。海南坚持开放为先,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一是按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要求研究海南负面清单的总体框架。在服务贸易方面,海南完全可以做成其他自贸区做不到的事情。对标国际标准,按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要求研究设计负面清单的总体框架和实施细则,打造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新高地,由此形成海南大开放的突出特点和独特优势。二是尽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比国际购物中心目标要求更高、内涵更丰富。当前,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要保证海南城乡居民可以享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政策利好。这一条,也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惠及广大百姓的重要问题。为此,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要对标国际,突破现行相关规定和体制障碍。三是加快推进三亚邮轮母港建设。从服务“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这个大局出发,海南要积极做、主动做、加大力度做,同时需要争取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建设,尽快把三亚凤凰岛建成一流的国际邮轮母港。加快开辟泛南海邮轮旅游航线,使海南邮轮旅游产业成为构建“泛南海旅游经济合作圈”的先导产业,发挥海南在“泛南海旅游经济合作圈”中的主导作用。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打造全面深化改革新标杆。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一是率先推进税收结构转型,形成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二是以资本自由流动为重点构建自由贸易港金融体制。稳步推进以资本自由流动为重点的金融开放,建立与金融开放相适应的金融监管制度。三是稳步构建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如海关监管制度、企业设立、金融服务、外汇管理、税收征管、投资便利化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四是以投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为重点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着“境内关外”的通行规则,大幅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重点是推进服务领域的投资便利化。对标香港等自由贸易港,全面实施企业自主登记制度,全面推广法人承诺制等,以保障企业自主投资权。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引进全球著名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机构进驻海南,更好地为国内外企业提供高标准、高质量、国际化服务。五是以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形成海南发展新动力。按照“全岛一个大城市”的格局,在规划统一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土地利用统一、基础设施统一、产业布局统一、城乡发展统一、环境保护统一、社会政策统一;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全岛形成东西南北中五个区域性中心城区,由此提升全岛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