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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时代发展

作者: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18-06-25 10:39:52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运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完整而系统地阐述了如何正确看待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从重大政治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高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如何以绿色发展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如何以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从而切实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自然观、生态政治观、绿色发展观、生态权益观。

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自然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将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确定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这些深刻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辩证自然观的继承和发展。

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重要思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详细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向马克思学习什么、如何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重大问题,其中一个方面的内容是“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

马克思从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的维度诠释人与自然关系,将自然界视为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生成着的自然界,将自然当作是一个复合系统,既包括人与社会在内的一切存在物即物质世界本身,又包括作为“人的无机身体”的生态环境。

马克思不仅承认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及其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而且从实践出发去考察人与自然关系,既以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人与自然的分化与对立,又从实践活动出发去探寻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从而科学地说明了人与自然关系,创立了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结合在一起的科学的自然观。

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对于人类而言具有客观实在性,与人类存在着双向互动性,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马克思高度重视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强调,这些生产和再生产,都要以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为前提条件。一方面,人本身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站在牢固平稳的地球上吸入并呼出一切自然力的、现实的、有形体的人”。马克思形象地指出,人有两个身体,一个是他的有机身体即血肉之躯,还有一个是无机身体即外部自然界。人“作为自然的、有形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人和动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劳动,但是劳动从来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和自然环境结合在一起的。“没有自然界,没有外部的感性世界,劳动者就什么也不能创造。自然界、外部的感性世界是劳动者用来实现他的劳动,在其中展开他的劳动活动,用它并借助于它来进行生产的材料。”马克思谈到历史的前提时认为,它既包括了个人的肉体组织、生理特征,受肉体组织所制约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也包括了各种自然条件,如地质条件、地理条件、气候条件等等。他指出,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强调自然条件对劳动生产率的制约作用,告诫人们不能离开自然条件抽象地谈论劳动和劳动的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重要论述,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辩证自然观。

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政治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将生态问题上升到重大政治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的高度,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政治观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科学地阐述了生态与政治的内在关系,认为在由“自然—人—社会”所构成的社会有机体中,生态问题已经超越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界限,而成为一个与一定社会的政治制度紧密地联系起来的重大政治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关系背后隐藏着的人与社会的政治关系,分析了人和自然关系紧张与人和社会关系紧张之间的内在关联性,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生态危机背后蕴藏着的深刻的政治危机、经济危机、社会危机和文化危机,提出了要通过政治制度和政治意识形态的变革寻找解决生态危机的主要出路。

马克思要求人们在认识人类社会的各种政治现象时,必须将其与生态环境紧密地结合起来,要从“自然—人—社会”构成的整体系统的高度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基本趋势。马克思主义生态政治观将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视为休戚与共的共生体,那种幻想改变自然规律和随意征服自然的做法既是极端天真、幼稚和错误的,同时,会引发严重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马克思运用“每一种事物都有它的特殊的否定方式”以及人类过多地干预自然界必然会遭到自然界报复的道理,说明各种自然灾难的背后,都有人类对自然不友好的深层次的政治原因,与政治动荡的发生、政治决策的失误和政治路线的错误等都存在着紧密联系。而只有将生态问题视为重大的政治问题,才能自觉地从政治的高度保护好生态,主动地协调好人与自然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民生福祉。

我们党讲政治,就是要讲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就是要为老百姓着想。从马克思主义生态政治观出发,生态环境必定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和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绿色发展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根本大计的战略高度,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绿色发展观。

马克思认为,要通过尊重自然环境和善待自然环境达到可持续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地租理论时说:“从一个较高级的社会经济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十分荒谬的。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及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利用者,并且他们必须像好家长那样,把土地改良后传给后代。”马克思认为我们留给子孙耕作的应该是改良了的好地,而不是一般的地,更不是被人类污染破坏了的孬地。马克思还认为,不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劳动是有害的劳动。“依我说来,劳动本身——不仅在它目前的条件下,而且一般地说只要它的目的仅仅在于增加财富——是有害的、造孽的。”马克思这一思想是十分深刻的。他反对了那种离开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谈论劳动和生产力的错误。马克思指出,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最终消灭劳动异化、人的异化、自然异化现象。因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马克思既描绘了绿色发展的美好图景,又指出了绿色发展的制度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重点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调整区域流域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这些深刻论述,强调了绿色发展的价值,指出了绿色发展的路径,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观。

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权益观

习近平总书记以深厚的人民情怀看待生态文明建设,指出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表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以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生态权益的价值诉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权益观。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学说。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观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命题和根本价值诉求。马克思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看作是人的各种权益实现的过程。生态权益作为人权的重要内容,是直接影响人以及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带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权益,对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予以决定性影响。马克思主义认为,生态权益是人在与自然界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对于自然环境的基本权利以及行使这些权利所带来的各种利益。如占有、利用以及享受自然环境资源的各项权利以及给人所带来的各种利益。生态权益贯穿于每一个个体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同样,也贯彻于人类社会从产生到消亡的全过程。争取人的生态权益,特别是争取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态权益,是无产阶级阶级解放和个人解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真谛。

这启示我们,要更加注重生态文明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紧密联系,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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