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5级学生:
因我校已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对于未修够学分的同学,可重修考试不及格课程,具体办法如下:
一、重修原则:
(1)对于每学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可以重修。
(2)重修考试方式为自学后参加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学期开学初第一周或第二周,具体考试时间请留意所发放通知,重修考试不允许申请缓考;教务处负责安排理论课程的重修考试,实践课程的重修考试由各系(部)安排。
(3)公选课课程要求在读期间公选课课程必须修够4学分。
13--15级公共选修课未修够4学分的同学,请务必在个人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清楚,在网上选取网络课程并跟随16级同学进行学习考核,具体选课时间以教务处的通知为准。
二、重修注意事项:
(1)请务必把这次下发的重修考试名单通知到位,有任何问题及时反馈。
(2)本次重修考试主要安排所发放《重修考试学生名单》中的课程。
(3)学生登陆教务网(http://www.mmvtc.cn/templet/jwc/),查询重修名单。
教务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