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职院〔2008〕70号
关于印发学院2009届毕业生就业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院育人工作的重要出口环节,关系到学院的发展建设,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院全局工作,作为一项全员性、战略性和日常工作来抓。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就业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亲自研究部署此项重要工作。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的压力,2009年学院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任务繁重、困难重重。学院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和院、系(部)两级就业工作人员,要以对学院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研究对策、克服困难、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2009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全面完成。
附件: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毕业生 就业工作 方案 通知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8年12月1日印发
附件1.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十一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意见》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细则(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为指导,深刻领会2009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思路,以提高就业指导水平、开拓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为工作重点,以稳定就业率水平与就业质量为工作目标,帮助大中专学生转变就业观念,规划职业生涯,为毕业生提供更全面的就业指导,更加优质的就业服务,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工作目标
学院2009届共有普通大中专毕业生1924人,其中专科1598人,中专326人,是历年来毕业生最多的一届。为更好地做好就业工作,完成就业任务,学院确定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为:专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2009年8月底)和总体就业率(2009年12月10前)分别达到本省专科平均水平;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三、工作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到位”的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确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潘伟强
副组长:黄金城
组 员:林文琼 梁德萍 杜振龙 董明秀 李苗 罗青 陈列 吴卫华 王金龙 董利 崔萍 黄劲 高宏毅 周洁文 陈奘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人员由陈志聪、林映武和各教学系、中专部专职招生就业工作人员以及2009届毕业班年级辅导员组成。
四、具体措施
(一)各系(部)要按照《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成立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就业目标责任制,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实行领导和工作责任明确,奖惩并举的目标管理。学院将对各系(部)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二)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和各系(部)要加强引导、教育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求职技能。
1.就业指导课程作为专业必修或必选课程,各系要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加强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就业指导质量。
2.加强择业方向的引导,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优化就业结构。积极引导毕业生到企业、到基层工作。鼓励学生自主创业或继续深造。
3.各系要根据专业特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就业指导与毕业生教育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邀请本行业专家、有成就的往届毕业生为学生开设就业指导讲座和就业指导专栏等。
4.要加强与人才交流中心、企业人力资部门的联系,约请有关专家和领导来校作就业形势讲座,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工作经验交流及毕业生就业调研活动,对就业指导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
5.对毕业生进行就业跟踪调查,及时把就业工作中的典型事迹进行总结,加以推广。
(三)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和职业竞争力。
1.坚持就业导向和服务宗旨,调整教学计划,整合课程体系,面向职业、岗位需求,加大实验(实训)课程比例,切实提高实践性教学的实际效果。
2.加强实践就业基地建设,针对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地区建立健全一批实践就业基地,保证学生的校外实验实训,并吸收一
定数量的毕业生就业。
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各专业围绕职业技能考核目标
和要求开设相关课程,使课程考核与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挂钩,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和职业竞争力。
(四)调动一切力量和手段,为学生提供就业渠道。
1.利用报纸、广播、宣传专刊、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学院往届优秀毕业生就业的典型事迹,提高学院毕业生在社会上的知名度。
2.充分利用学院就业网站,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切实为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做好桥梁纽带作用。
3.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巩固和建立一批实习基地,为学生就业提供平台,使实习和就业有机结合起来。
4.加强与校友的合作,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建立就业基地,推荐毕业生就业。
5.组织好各种形式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如校园大型招聘会。各系也可根据自己学科的特点,与相应的行业联系组织不定期的小型招聘会等。
6.学院鼓励广大教职工参与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推荐工作,积极帮助毕业生开拓就业门路。
(五)抓好安全教育,确保就业安全。
有关部门和各系(部)要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学生要高度重视求职安全和实践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继续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
强、讲奉献、有爱心的就业专业队伍。
附件2.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09届毕业生
就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内 容 |
负责部门 |
08年10月 |
制定2009届毕业生工作计划 |
招生就业处、
各系(部) |
08年10月 |
各系、中专部报送毕业生有关信息 |
各系(部) |
08年10月
至11月 |
收集汇总毕业生信息,审核毕业生资格;向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信息,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 |
招生就业处 |
08年10月
至09年4月 |
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举办就业指导系列讲座 |
各系(部)、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
08年11月 |
发放、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系(部)及招生就业处分别签署推荐意见 |
各系(部)、
招生就业处 |
08年11月至09年4月20 日 |
专科生发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09届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表》、中专生发放《中专毕业生离校就业实习申请书》,各系(部)及招生就业处分别签署意见 |
各系(部)、
招生就业处、 |
08年10月
至09年11月 |
将2009届毕业生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发送到各用人单位,收集需求信息并及时公布 |
招生就业处、
各系(部) |
08年11月
至09年6月 |
组织或推介毕业生参加网上及校外大型现场招聘活动 |
各系、招生就业处 |
08年10月
至09年3月 |
校外考察用人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务中心,落实毕业生就业事宜,并对过往毕业生及其用人单位进行回访调查(发放《单位使用毕业生情况调查表》) |
各系(部)、
招生就业处 |
09年1月至09年6月20 日 |
毕业生向各系填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邮寄地址等详细联系信息表 |
各系 |
08年11月
至09年11月 |
举办各种供需见面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凡由学院推荐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院不再予以推荐。 |
招生就业处、
各系(部) |
08年12月
至09年6月 |
毕业生上岗实习。在学院规定的统一离校时间前提出离校的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关系(部)的同意,并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包括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人事部门录用意见及其联系电话的有效证明(包括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同意录用的函、合同等)或《中专毕业生离校就业实习申请书》原件 |
各系(部)、
招生就业处 |
09年3月
至7月 |
各系(部)每月向招生就业处报送一次毕业生就业情况(专科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学院每个月在校内公布一次专业就业率 |
各系(部)、
招生就业处 |
09年4月18日至20日 |
各系向招生就业处上报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情况,招生就业处制订第一次就业建议方案 |
各系、
招生就业处 |
09年5月8日至20日 |
各系再次向招生就业处上报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情况,招生就业处制订第二次就业建议方案,并通过网上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批 |
各系、
招生就业处 |
09年5月30日
至6月4日 |
办理毕业生暂缓就业手续(即档案移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在学院的继续由学院管理。未取得毕业生资格的学生不予受理) |
各系、
招生就业处 |
09年6月20日
至30日 |
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并向各系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
招生就业处 |
09年7月10日
至20日 |
各系向招生就业处集中提交已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托管手续”的毕业生档案。 |
各系 |
09年7月 |
发放和邮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 |
各系 |
09年7月下旬 |
到省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托管手续 |
招生就业处 |
09年8月底前 |
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对0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进行逐一上报、核查 |
各系、
招生就业处 |
09年9月10日 |
各系(部)总结08年毕业生就业阶段工作,并将书面工作总结报送招生就业处 |
各系(部) |
09年9月15日 |
总结08年毕业生就业阶段工作,将工作总结报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招生就业处 |
09年9月至10月 |
各系整理回收的09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材料和单位使用我院毕业生情况调查材料,并分别形成调查报告送交招生就业处 |
各系 |
09年7月至
12月 |
每月最后一周办理毕业生调整派遣手续。由学院集中报送有关材料,经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对派遣到我省12个山区市的毕业生,只要是当地需要的,原则上不作调整;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原则上也不作调整 |
招生就业处 |
09年9月至
12月10日前 |
各系继续收集前期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并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及时上报就业资料。招生就业处根据各系网上报送情况向省报送学院毕业生总体就业情况 |
各系、
招生就业处 |
09年12月至学期结束前 |
对各系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 |
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