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和纪律检查评比实施细则
一、总则、宗旨
为了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创建舒适、整洁、统一的宿舍环境,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二、要求为了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习惯,要求同学们一起床就将蚊帐收下,并摆放好,同时将被子统一叠放好,保持桌面整洁无杂物,衣物、毛巾不能乱挂乱放,地板干净无纸屑果皮等。
三、宿舍卫生评分标准
(一)床铺方面。(总分50分)
(1)被子统一叠放整齐。(蚊帐不能凌乱地放在床面上,被子统一摆放在靠床铁栏一侧)(40分)
(2)床上无凌乱的衣服,书籍及其它生活用品。(10分)
(二)摆设。(30分)
(1)桌面无摆放任何凌乱的东西 。(10分)
(2)书架上的书统一摆放整齐。(10分)
(3)鞋子统一摆放在床底下并成一条直线。(10分)
(三)地板保持干净整洁,无果皮纸屑等。(10分)
(四) 门窗干净无尘。(总分10)
1、若蚊帐挂着不收者,该名舍员0分,整个宿舍总评为60分。
2、被子不叠者,该舍员为0分,整个宿舍总评60分。
3、内务常混乱者,整个宿舍0分。
4、人在宿舍但拒绝检查者整个宿舍为0分。
四、宿舍纪律规定
1、晚上11:30熄灯以后禁止玩电脑玩戏、看电影和放音响听歌等娱乐活动。(周五周六为24:00)
2、周日 ~ 周四晚上系自律与保卫部组织人员对各宿舍进行抽查,同学们务必配合,对检查人员敲门不予理睬,拒绝检查者全宿舍成员都作违规处理。
五、奖励
1、每周小评出"优秀宿舍"若干名。其舍员每次均可在综合测评德育考核相应项加1分
2、学期总评成绩优秀的个人,综合测评德育考核项加2分。
3、其它加、扣分规定依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条例》。
六、处罚
1、被记录内务不及格或者违反纪律规定者每次在综合测评品德行为项扣2分并受院系通报批评者每次在综合测评品德行为项扣5分。
2、内务检查作为不及格处理的,其舍员均在综合测评德育考核相应项扣2分。
3、内务不及格和违反纪律总共3次以上者将上报系里审批,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舍员本学期的入党资格及一切评优资格。
4、每个宿舍的舍长、学生干部和党员应做好表率作用。宿舍的成绩与所在宿舍的学生干部的综合测评成绩挂钩。若某个宿舍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不及格者,该宿舍的舍长及学生干部的综合测评取消加分,并取消该年度一切评优资格。
5、若某一个班某次检查不及格的宿舍超过本班宿舍总数一半者,追究班长、生活委员的责任并调查生活委员、班长对宿舍内务的管理情况,有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有该种情况两次以上,则将有关情况反映到系里审批,取消学生干部及班集体的评优资格。
6、每个学期累计排名最后两名的班,取消该班的评优资格。
七、附则
1、 系生活部组织成立内务检查队伍,由1名队长,3~8名打分队员组成,队长负责整体情况,如:记录存在的相关情况,记下不及格的床号和姓名。打分队员将分数打到每个舍员身上,一个队员负责一个床号,记录存在的相关情况,记下不及格的床号和姓名,最后再将每个舍员的成绩相加求平均值得到该宿舍的总体成绩。
2、 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周四),1~2次突击检查,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的成绩记入总评,一份公布,一份上交到院里存档。
3、 晚上巡查队伍由一名队长,两名队员组成。三人都对违反规定的同学进行记录,且队长需对本次检查中记录的名单进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