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职院〔2022〕130号,2022年9月25日印发)
为认真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流行,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以下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一、成立卫生检查组
由总务处总务科、宿管负责人、卫生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卫生检查组,定期对楼宇、公共场所、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开展卫生情况检查。
二、校园环境卫生标准
1.楼栋卫生标准
(1)大厅:地面干净无杂物,墙角干净无蛛网,沟角无杂物。
(2)门框、玻璃:门框边沿无浮灰(检查用手触摸为标准),玻璃要洁净明亮无污渍,无痕迹。
(3)楼梯走廊:干净整洁,无纸屑,无痰迹,无果皮等,两边墙壁无污渍痕迹,无乱贴乱画,扶手无灰尘,无损坏,手触摸处均干净。
(4)其它:垃圾桶、卫生角摆放整齐;纸屑、烟头、果皮、废弃物品要及时收入垃圾桶,并及时倾倒清理。
2.外围卫生标准
(1)路面洁净度:校园路面没有纸屑、脏物、树叶等。做到“四无一整齐”即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堆杂物、无卫生死角,地面平整干净。
(2)绿化带洁净度:绿化带保持干净,无杂物,无杂草丛生。
(3)责任区洁净度:责任区内垃圾必须及时清理,禁止乱倒乱堆。路面包干区域整洁,无痰迹及口香糖迹,无果皮纸屑,无杂草,无杂物和遗弃物,无石块污水;雨后积水必须及时清除。
3.公共卫生间卫生标准
(1)厕所内六面保持洁净(即地面、四壁、顶棚),地面:无积水、痰迹、烟头等杂物;墙面:无污迹,乱贴乱画等;顶棚:无污迹、蛛网等现象。
(1)小便排水顺畅,无积存尿液、尿垢、烟头等杂物;便池内无积存粪便。
4.管理标准
校园各区域各单位,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
检查内容:针对上述环境卫生标准(特别是消毒、通风标准)进行检查。
三、检查的形式
检查分为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两种形式。
1.不定期检查:检查组将不定期对某一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具体时间不提前通知。
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四、检查的流程
1.检查人员将检查到的情况进行记录,并请责任人进行签字或口头确认。
2.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当面指正并协助责任人进行限期改正。
3.将检查到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工作检查通报》,并张贴公示。
4.《工作检查通报》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处理等各项内容。
五、对检查人员的要求
1.所有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所有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对涉及的员工不指责、不训斥。
3.检查人员应对自己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在检查工作的过程中对于工作落实到位的正面典型,也应该及时发现并如实记录。
六、奖惩
在检查中发现的现场整改问题,检查组对相关岗位进行指导,并督促进行整改;做出限期整改决议的,应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要求的,一律评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