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职院〔2022〕130号,2022年9月25日印发)
学校是人群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病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校园内的公共卫生安全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预防措施,晨午晚检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坚持晨午晚检制度,目的是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和防范控制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特修定本制度如下:
一、晨午晚检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合作、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二、晨午晚检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后勤工作副院长(负责组织协调)
副组长:总务处分管医务室副处长(学校疫情报告人)、党委办、学院办、学生处负责人(负责监管督查)、各系部主任(副书记)
成员:校医(负责晨午晚检技术指导、异常情况初步排查、疫情登记、汇总上报、相关资料保存)、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排查及上报)。
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晨午晚检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系部副书记是本系部学生晨午晚检工作直接责任人。
辅导员是本年级晨午晚检工作直接责任人。
班主任是本班晨午晚检工作直接责任人。
舍长是本宿舍晨午晚检工作直接责任人。
医务室负责全校晨午晚检工作的技术指导、异常情况初步排查、汇总上报、疫情登记、相关资料保存。
学生处负责监管督查。
职责:明确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管理,分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各系部主任(副书记)、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监管督查,校医、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晨午晚检排查及上报工作。各晨午晚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向上一级晨午晚检工作第一责任人汇报,学校晨午晚检工作第一责任人(或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向市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中心)及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各部门团结协助及时反馈,全面掌握学校传染病发生情况,做好疫情防范,确保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三、晨午晚检工作要求
1.班主任(或指定班长、纪律委员、舍长)负责在每天上课前掌握本班(宿舍)学生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检查学生个人卫生、教室内外环境卫生、宿舍环境卫生及开窗通风等,如发现本班(宿舍)学生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肤异常等情况,要督促其及时到医务室进行排查,或联系家长到医院排查,如确诊为传染性疾病必须立即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以确保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2.医务室负责全校晨午晚检工作的技术指导、异常情况初步排查、汇总上报、疫情登记、相关资料保存;建立传染病病人登记册,做好传染病登记及上报工作,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告知学生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时要及时测量体温等,如有发热、出疹、腹泻等可疑传染病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上课,一经确诊确诊必须立即通知班主任、辅导员。
4.所有教师都有义务发现和报告学生健康状况异常的情况。
四、晨午晚检工作内容
晨午晚检时相关责任人应认真、细心,仔细排查相关传染病。在进行特定晨午晚检时要按照当地卫生行政、教育部门的要求加强对特定传染病症状的晨午晚检。具体内容为“一看二听三问四查五测六追踪七报告”。
1.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精神状态,发现学生面色异常、精神状态不佳时;
2.二问:每天了解学生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等异常症状或体征、家中有无成员出现类似症状;
3.三听:听学生的描述;
4.四查:水痘、腮腺炎、流感等传染病在学校易高发,晨午晚检要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有发热(传染病普遍症状),是否出现脸、胸、背等部位疱疹(水痘症状),一侧或两侧耳垂下肿大,肿大的腮腺常呈半球形(腮腺炎症状);
5.五测:特定情况下,需要对体温进行测量。异常者要及时进行医学排查、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6.六追踪:对缺课的学生,班主任要了解情况并登记;
7.七报告: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五、晨午晚检工作流程
(一)日常性晨午晚检
在当地未发生特定传染病流行、暴发或者未接获有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时,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进行日常性晨午晚检。
1.学生根据传染病的相关症状,开展自我监测,自行检查和报告,如自己感觉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告知班上舍长、班长,班主任负责收集学生信息,并向医务室报告。医务室接到报告后,做好初步排查,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等工作。
2.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和报告。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班主任、辅导员应当电话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晨午晚检登记表上并及时上报。
(二)特定晨午晚检
在接到相关部门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按照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晨午晚检工作。
1.所有入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均应接受晨午晚检,包括询问、观察和体检。
2.晨午晚检工作由分管领导、专业医务人员、班主任等共同负责完成。
3.发病班级的晨午晚检工作不得在教室内进行,应选择在指定场所进行。
六、晨午晚检情况报告和登记
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小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1.各班学生的晨午晚检情况:由班主任、辅导员负责每日本班晨午晚检情况结果的登记和报告,异常情况及时通报。
2.学校晨午晚检情况的汇总和报告:医务室负责汇总每日全校晨午晚检情况的结果登记和报告,工作中一旦发现可疑传染病疫情或确诊传染病人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时指导患者隔离诊治及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3.当学校发现疑似传染病或传染病病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根据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出相关信息。
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市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七、监督与管理
各类晨午晚检情况报告责任人发现各类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晨午晚检情况报告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