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职院〔2016〕77号 2016年9月23日印发)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和《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条 提高认识,明确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任务
加强学风建设,培育优良学风,是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4] 16号)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抓手;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具体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学校形象和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加强学风建设的总体任务是要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内在动力,养成惜时勤学以及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道德规范的习惯;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治学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提高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双证书”通过率为抓手,努力提高学风建设的实效;以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机制为保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二条 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
一、学校成立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检查和指导学风建设,统一部署有关重大工作、活动。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
副主任:党办、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
成 员: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督导室领导、学校学生会负责人
二、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1.计划和部署每学年的学风建设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指标和量化标准;
2.每学年对学生学风状况进行一次初评和总评;
3.每学年听取一次各系(部)关于学风建设整改工作的专题汇报;
4.每学年对学风建设问题进行一次总结和表彰;
5.学风建设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教务处牵头负责,分别从学生工作、教学工作两个方面促进学风建设
三、各系(部)成立学风建设指导小组。以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系办主任、辅导员、教务员和班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本系的学风建设,制定本系(部)学风建设的目标、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形成布置、指导、检查的有效工作机制。
四、学生工作队伍各尽其职。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对本单位的学风建设负领导责任;辅导员在系学风建设指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所分管年级的学风建设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进行具体的协调、检查和督促;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级的学风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是班级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
五、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在课堂上,要结合课程的内容和特点,介绍本门课程研究的最新动态、成果和研究方法,介绍学习本课对完善个人的知识结构和素质发展的意义,介绍掌握本课知识在今后个人职业生涯中的意义和作用。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兴趣,使学生自觉把自己的精力和注意力集中到学习上来。同时,要关心爱护学生,教育学生更好地做人,帮助学生成长,以高度的敬业精神、负责的教学态度、较高的学识修养和严谨的教学方法影响学生。
第三条 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方位培育优良学风
一、端正教风,以教风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良好的教风是优良学风形成的基础。各系(部)要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育教学质量意识和教育教学改革意识,牢固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和保障学生根本利益观念;强化教师的岗位责任意识和育人意识,牢固树立每门课程都有育人功能和每位教师都有育人职责的观念;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完善教师的考核评估体系,并将评估结果与分配、奖惩和聘任制度直接挂钩,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促使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与育人工作。
二、加强思想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要针对新形势下学生思想实际,科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把远大理想与勤奋学习结合起来,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动力;要加强纪律与道德教育,重点抓好课堂纪律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纪观念和道德观念;要加强学习方法和学习观念教育,引导学生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和独立研究的能力,树立科学的、开放的、终身的学习观念,培养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加强典型示范教育,对在学习、科研和重大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以及在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宣传,为广大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要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引导学生从低年级开始树立就业竞争意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三、深化教学改革,为建设优良学风奠定坚实基础
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结构和制定招生计划,坚持年度招生计划的安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挂钩;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使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能够紧跟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步伐,能够满足学生成才发展的需要;构建实行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新机制,赋予学生更多的学习自主权,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增设职业技能和应用技术型选修课程,为学生培养一专多能提供条件;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给予选修学分,鼓励学生考取各种职业资格证书。
四、完善制度管理,确保学风建设取得实效
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管理是良好学风形成的关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课堂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作息制度等;要认真执行校、系(部)两级领导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员听课制度、相关部门检查制度、辅导员巡课和听课制度、教务员听课制度等,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同时形成对任课教师的监督机制,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要严格执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等,对违反学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对于教学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健全评奖评估制度,完善学风建设激励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校风学风先进单位”评选的各项指标体系,把各系(部)学生就业率,“双证书”通过率,以及学校学生迟到、早退、旷课和考场违纪与考试作弊情况作为“校风学风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要加快修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条例》、《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完善学生学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把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在学风建设中的表现情况和对学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遵守情况作为学生年终考评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把学风建设的成效和成绩作为评选学生先进集体的重要条件;要加大对各系学风建设的检查和监督力度,采取教学督导员和教务员定期检查和有关部门联合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定期通报学校学风建设的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完善学生科研科技活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指导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活动、重大知识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文化与学术氛围
以传承“修德、强技、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弘扬“重教、勤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营造浓郁的文化与学术氛围,引导学生自觉学习、自主创新为目的,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定期举办专家论坛、学术报告会等高水平、高品位的学术讲座或报告,满足广大学生对新知识的追求,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通过举办文化艺术节、科技节、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设计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辩论赛等学习竞赛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巩固知识,增长才干,学会创新;通过鼓励和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到西部、到农村、到基层进行实践服务,使他们在社会这所大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实践中锻炼能力、探索新知; 以社团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帮助学生调整知识结构,陶冶思想情操,增强竞争意识,增进身心健康,培养锻炼能力。
第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关于印发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学风建设意见的通知》(茂职院〔2010〕6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