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教工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之一,党员联系群众是一项党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则:
党支部全体党员应在思想上重视做群众工作并尊重群众,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地向群众学习。
每个党员联系本部门至少2名师生群众,并与其保持经常接触,了解师生群众工作学习情况,收集群众遇到困难所作出的反映意见与提出的诉求。
党员对联系人的有关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定期汇报,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
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进行分析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