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教育厅于2007年正式启动了五年一轮的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工作;2008年初省教育厅公布了修订的《广东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粤教思〔2008〕14号)。内容包括6个一级指标,36个二级指标:第一,设定了“管理体制”、 “专项经费投入”、“学分/课时”、“课堂教学班额”、“科研立项”、“教师队伍数量”等6个核心指标;第二,调整了评估分值及等级的划分:优秀:90分(含90分)以上且所有核心指标得满分,良好:75-90分(含75分)且有不少于5个核心指标得满分;第三,明确界定了三级指标“思政部独立设置,直属学校党政领导的二级机构”的内涵,即必须具备如下四个要素才符合“独立设置”的要求:一是学校党政直接领导;二是属于学校二级建制机构,与其他院(系)同级;三是有独立的帐号;四是有直属学校党委领导的党的基层组织。第四,进一步规定了三级指标“专项经费投入”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