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2006—2010年建设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保证高等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大学生。以加强学科课程教材建设为核心,以促进教师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为重点,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基础,以构建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为保障,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为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下扎实的基础。培养具有远大理想,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富有民族自信和爱国主义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涵盖各层次各科类高等教育的比较完备的具有广东特色的思想政治理论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初步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本符合“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要求的教师队伍,实现教学方式方法多样化、实践教学规范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整合覆盖面达到60%,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高,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科学逻辑严密、学科体系严谨、课程内容先进、富有鲜明教育性和吸引力、深受大学生欢迎的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整体建设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三、重点建设任务
(一)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可持续发展。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纳入一级学科重点建设范畴,整合学科资源, 充分发挥现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大经费投入和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努力新增一批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建设工程,提升课程建设水平。
建立省级、校级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建设机制。本科院校要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全部纳入重点课程进行建设,高职高专院校也要有选择地进行重点课程建设。各层次各科类普通高等学校都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严格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新方案,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计划纳入人才总体培养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落实规定的学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削减或变相削减。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都要实行规范、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有条件的院校还可以逐步开设一批相关的配套选修课,科学规划思想政治理论课选修课程的建设,努力构建以优质课程为主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
形势政策教育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教学。按照国家要求开设形势与政策课,将形势与政策课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范围,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根据全国统一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使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制作印发的时事VCD和《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开展教学,落实国家规定的课时、考核要求和学分标准。积极实施省领导定期到高等学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和“百名客座教授制度”,定期举办形势政策教育讲座或开设相关的选修课程,完善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
(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建设和管理,确保教材质量。
继续实行行政负责、专家组织、出版单位参与的教材编写机制,在国家实行“一纲多本”教材管理政策的前提下,集中力量编写一套与新课程大纲相配套的体现广东特色的高质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立体化教材。建立健全教材准入制度、教材评估制度、教材定期修订制度和教材动态管理制度。所有省编教材必须通过省、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方可进入教学。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实行全程跟踪评估,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修订,及时地、更好地反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积极推进电子教材建设,组织开发丰富多样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辅助读物,不断丰富完善教材内容体系。
(四)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大学生。更新教学理念,用科学的教学理论指导教学活动。充分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教学中采用包含读(原著)、听(专题报告)、讲(系统讲授)、谈(讨论交流)、看(录像)、走(社会实践)、写(调查报告、读书心得、学术论文)等多种教学要素的、以人为本的多样化、个性化教学模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准确解答青年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高等学校扩招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科学管理方式,规范教学管理。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评价方法。强化综合评价,着重考察学生对理论的系统掌握及运用理论分析、观察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反映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道德品质。
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各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协调机制。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总体安排和课程管理体系,每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都要包含实践教学环节。学校将实践教育教学经费单列安排。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原则上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计为2个必修课学分,高职高专院校计为1个必修课学分。积极开展军政训练、专业实习、社会调查、“三下乡”、“四进社区”、西部支教、红色旅游等教学实践、志愿服务、义务劳动和勤工助学。进一步扩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到2010年底,全省高等学校的每个院(系)都建成一个以上相对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确保每学年学生参与面高于50%,使社会实践教学制度化。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深化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信息技术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整合力度,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网站。完善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线网站,加快教学资源库的建设,积极开发网络多媒体课件和网络教学资源,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各高等学校要积极参与教学网站建设,提供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开展网上教学活动,稳步推进网络教学。
(五)以“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为目标,强化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探索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职业资格制度。学校依据有关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新进入的教师应是中共党员;进入本科院校的,应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或其它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新教师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博士培养计划”。到2010年,1960年以后出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11工程”建设学校和省属重点建设学校达到50%,一般本科院校达到30%,高职高专院校总体上每校有1-2名博士。高职高专院校中5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学校鼓励和支持在职教师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加大名教师的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省级骨干教师。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吸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学校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有关教学和科研水平的评审条例要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特点。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每两年组织评比表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建立和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结合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人才培养工程”,依托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培训中心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展继续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每3年接受一轮时间不少于15天的省级以上脱产培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社会实践教育,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调研、考察和交流,鼓励派出优秀骨干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修提高。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崇教厚德、为人师表”的理念和要求。加大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45岁以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能熟练制作教学软件并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211”重点建设高等学校所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使用多媒体技术授课的课时比例达到50%以上,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达到45%以上,其他高等学校应达到35%以上。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管理。细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教学能力要求,实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挂钩。凡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调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教授、副教授必须讲授本科课程。一般情况下,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如无特殊原因,连续2年不服从学校安排讲授本科课程的,或达不到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的教师,学校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领导。学校要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纳入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在学科、课程、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社会实践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保障。理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体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名称原则上称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并作为学校的二级单位独立设置,直属学校党委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亲自抓,宣传部、教务处(部)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具体组织实施的运行机制。学校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教学改革和建设。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定期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制度,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办几件实事。特别是按照科学合理的教师编制,配备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富于战斗力、敢于打硬仗的教师队伍。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大力宣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性,形成全校关心、支持、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费投入。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 )要求,学校在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正常的行政事业经费的同时,在原有教学经费基础上,从收缴学费中按学生总数每生每年20元的标准提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项经费,增加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进修、学术交流、购置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以及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教育的费用。
(三)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督导评估。建立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制度,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列入省委组织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方案》,每5年对所有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进行一轮评估,评估的结果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学校要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员制度和学生联络员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监督,实现规范管理。
(四)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科学研究。完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科研管理机制,扩大课题的覆盖面,加大对课题研究的资助力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课题实行计划单列、经费单列、独立评审。学校要积极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开展科学研究,在校级课题立项中要有一定比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题研究项目。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敢于和善于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提出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新形势下学生所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特别是对广东省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实践经验和教训进行理论的提升和概括,出版和发表一批有影响力、有特色的研究成果。加大对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团体的支持力度,依托学术团体组织专家重点研究重大课题,发挥其在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教学工作指导、检查督导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逐步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关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状况,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使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授课规模与专业课相当,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及计算标准与专业课一致。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使之不低于本校同等资历教师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