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思政部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强化教书育人意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和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评课的原则:
(1)谁听课谁评课的原则。每次听课以后要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评课,凡是参加听课的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进行评课。
(2)客观、公正、公开原则。评课人要根据听课情况客观如实地对授课人的教学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有话讲在当面,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3)听评结合,以评促学,以学促教的原则。听课是评课的前提,评课是听课的总结,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
2、评课的方式:
评课时要心平气和地采用面对面谈心式的讨论和交流,切忌语言尖刻,伤及人格或当老好人,什么都好,一团和气。要将优点说全,缺点讲透,评价恰当,以理服人。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3、评课的标准和结果:
根据听课的内容将听课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4、评课的效力:
评课的结果与教师平时的教学奖励和教学评价结合起来,其作用是:
(1)作为年终考核成员打分的参考依据。
(2)作为本部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3)作为评奖选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