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实训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卫生是实践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凡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二、实验实训室要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对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经常检查,并作好记录。
三、实验实训室的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和贵重材料要有专人保管、定点存放、有领用办法和使用记录。
四、实验实训室的废气、废液、废渣要按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造成公害。
五、实验实训室的环境和设施要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或仪器设备要求的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等各项标准。实验实训室的水、电、气等设施布局要安全、规范。
六、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
七、实验实训室内严禁一切危害或可能危害实验实训室和实验仪器设备安全的活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及时给予制止。
八、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在使用和操作仪器、仪表、机床等设备时,严禁违规操作,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进行电气类实验和实训操作时,若超过安全电压(30伏)以上,严禁带电作业。
九、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尤其应注意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接地线及电源线应定期检查,确保接地良好和电源线的绝缘良好。若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向基地主管领导反映。对造成安全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实验实训室严禁任何人员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对保持实验实训室的卫生、整洁环境负有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十一、实验实训室内的保险柜、文件柜、重点设备电门、电钮的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不得将所管场所的门锁钥匙交给学生。无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场,不得同意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
十二、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离开实验实训室时,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液等情况,杜绝“滴、漏、跑、冒”现象发生,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所有应关闭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
十三、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实验实训室管理职责,对因管理疏忽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实验室设备的设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整洁、科学、规范、文明、有序的原则。每天应安排值班人员打扫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大扫除。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不得在室内就食、吸烟;学生实验结束后应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做好实验埸所及仪具的清洁,并有序地存放好所用的设备器材,使之处于待用的正常状态。
十五、每间实验室要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
十六、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上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