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思政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粤〔2008〕2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粤教体〔2009〕82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体育工作,增强学生的体质,学院决定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六周至第十七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6:30-7:30,下午4:30-6:00。
二、活动地点
各运动场馆
三、 参加人员
2014级全体大专学生。
四、 组织单位
社科基础部、各系、思政部。
五、 有关要求
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为本系(部)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第一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各系(部)学生会体育部为具体实施组织者。社科基础部文体科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以及场地、器材的服务工作和学生体质测试项目的练习指导工作。各系(部)要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做好该项工作。学生考勤考核由文体科和学生会体育部执行。
联系人:江华明 联系电话:13727772600
邬小梅 联系电话:13926734755
附件: 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阳光体育活动考勤考核办法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阳光
体育活动时间安排表
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体质测试项目指导计划
社科基础部
2014年9月20日
附件1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阳光体育活动考勤考核办法
1、各考勤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考勤场地,佩带好工作证件,如有突发事件需提前请假,以便作好考勤人员的安排。
2、考勤员在活动开始后20分钟内把考勤卡统一收集到文体科盖章考勤,超过30分钟未交卡者不予考勤。
3、考勤员必须在每周三、五下午把考勤印章交回并领取新考勤印章。
4、乒乓球室考勤员要提前开门,同时要管理好室内的器材,活动结束后关好门窗。
5、活动结束后由考勤员在体育艺术科办公室窗口统一发回卡片,无人认领的卡片一律交到负责老师处由学生本人凭有效证件领回。
*6、如有发现学生考勤卡有自行涂改或作弊行为,一律没收,不予补办。
7、所有考勤卡在活动最后一周(周三、四、五下午)必须交回检查确认后方可上交登记成绩。
8、负责器材管理的同学要凭学生有效证件出借器材并登记保管,器材归还后退还证件。
9、所有出借器材必须在当天活动结束后归还。
10、本活动学生每出勤一次得1分,共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