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院办公室《关于2010年“五一”、“五四”节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2010年“五一”“五四”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5月1日至4日上午放假,共3天半。其中,5月1日(国际劳动节)为法定假日,5月2日(星期二)为公休日,将5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到5月3日(星期一),5月4日(星期二)上午为“五四”青年节放假时间。
5月4日(星期二)下午全校开始正常上班上课。
请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