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一、奖励范围
(一)我省经批准设立的职业院校(不含技工学校)、开展普通和成人高等专科教育的本科高校、成人高校、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机构及其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其他学术团体、社会组织或个人,在我省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下同)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均可依规申请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同等条件下,对区域合作、多校合作、校企合作或其他多单位联合完成的、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二、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
(二)个人申报教学成果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三)单位申报教学成果的,该成果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三、评选名额
(一)2019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225项,其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为5项、100项、120项。
(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统一受理,分三类按限额推荐和评审排序。
1.高等职业教育类:主要根据各学校的专任教师数、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学校推荐名额(见附1)。各学校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主要从2010年及以后获得的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奖项中择优推荐。
2.中等职业教育类:主要根据各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地市)中等职业学校数、学生数和专任教师数,参考各地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国家和省教学成果奖获奖数等因素综合确定推荐名额(见附2)。
3.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类:主要根据各地市人口数、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情况,以及省部属单位开展老年教育情况确定推荐名额(见附3)。
(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支持高层次人才发展的要求,对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和广东特支计划的教学名师,以主持人名义申报教学成果(限1项),不受推荐限额控制。
(四)中等职业教育类、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类成果,申报方为省级学术团体、社会组织的,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其他的(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市教育局申报并由地市教育局在限额内统一择优推荐,其中多人联合完成的个人申报成果以第一完成人属地为准。高等职业教育类成果,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推荐成果数量在3项以上的单位,学校现任校领导牵头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30%,优先推荐一线教师取得的成果。
由不同地区、不同单位联合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应由第一完成单位按前述要求提出申请,并由受理单位在限额内统一择优推荐。涵盖高职、中职等不同类的教学成果,根据主持方(人)、成果主要内容或主要创新点等,自行商定参与其中一类成果奖申报。
(五)成果属于个人且个人所在单位已分配限额的,由成果持有人向所在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在限额内择优推荐。
四、成果要求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培养规律,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和层次特点,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4.在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政策,积极探索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路径、方法和政策,研发相关标准、建立运作机制、开发课程教材、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形式
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三)成果质量
1.推荐的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2.特等奖教学成果一般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3.一等奖教学成果一般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内产生较大影响。
4.二等奖教学成果一般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获得过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高等学校、有关机构及各地市教育局(以下统称“推荐单位”)按照推荐限额和评选条件,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推荐成果。推荐名单应分别在校内和市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材料公示。推荐单位应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建立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工作专栏,将推荐材料及其相应的支撑、印证材料(扫描件)等上网,面向社会公开。省教育厅将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各推荐单位的工作专栏网址,公示推荐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形式审查。省教育厅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形式审核,确定通过形式审核的成果名单。
(四)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教学成果开展评审。根据评审需要,专家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定成果建议名单及奖励等次。
(五)审议公示。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审议确定拟奖励成果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六)发文公布。公示后无异议的,省教育厅将正式发文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六、材料要求
(一)推荐公文;
(二)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见附4);
(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5);
(四)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6);
(五)推荐单位开展校级或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文件(没有的可不报,但需在推荐公文中注明)。
推荐时,报送材料(一)至(四)原件各1份和(一)至(五)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总页数不得超过100页(样书除外)。电子版要求五种材料各自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推荐单位名称+材料名称”(如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推荐公文、广州市教育局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等);材料(一)、(五)为扫描件,其他为WORD版;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一次报送,压缩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名称+2019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材料”;电子版材料总容量不得超过20M。
七、其他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应正式行文推荐。推荐公文中应明确说明申报、评审、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推荐2个及以上成果的应排序申报。
(二)各推荐单位应加强网络维护,确保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工作专栏在申报、评审期间可随时访问(不得设置访问密码)。若因网站无法访问、网站材料不齐全、网站无相关佐证材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形式审查不予通过: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2.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提供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3.不符合奖励内容与范围;4.成果完成人或单位不符合申报资格;5.实践检验时间不符合要求;6.其他不符合推荐的情形。
(四)各推荐单位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超额申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詹宗超,电话:020-37626863,邮箱:zhanzc904@hotmail.com。
附:1.高等职业教育类推荐限额
2.中等职业教育类推荐限额
3.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类推荐限额
4.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
5.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6.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7.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附1
高等职业教育类推荐限额
序号 | 学校(单位)名称 | 名额 |
1 |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 2 |
2 | 承担普通本科转型试点和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任务的本科高校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4个,其他每校2个 |
3 | 其他举办有专科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成人高校 | 每校1个 |
4 | 省级学术团体、社会组织 | 各2个 |
5 |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 3 |
6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6 |
7 |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 4 |
8 |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 1 |
9 |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 1 |
10 |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 4 |
11 |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5 |
12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7 |
13 | 广东工商职业学院 | 5 |
14 |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 2 |
15 |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 5 |
16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7 |
17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4 |
18 |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 1 |
19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8 |
20 |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2 |
21 |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 4 |
22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11 |
23 |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 4 |
24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 9 |
25 |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 1 |
26 |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 | 1 |
27 |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 3 |
28 |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 4 |
29 |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 3 |
30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8 |
31 |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 3 |
32 |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 1 |
33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12 |
34 |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 2 |
35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5 |
36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7 |
37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9 |
38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1 |
39 |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 3 |
40 |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1 |
41 |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 5 |
42 |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 2 |
43 |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 | 1 |
44 |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 2 |
45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1 |
46 |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 | 1 |
47 |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1 |
48 |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 5 |
49 |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 7 |
50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5 |
51 |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 4 |
52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10 |
53 |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 3 |
54 |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 6 |
55 |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 2 |
56 |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 3 |
57 |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 4 |
58 |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 1 |
59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 2 |
60 |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6 |
61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 7 |
62 |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 5 |
63 |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4 |
64 |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 1 |
65 |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2 |
66 |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6 |
67 |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2 |
68 |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4 |
69 |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 3 |
70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 5 |
71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3 |
72 |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 1 |
73 |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4 |
74 |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2 |
75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6 |
76 |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 3 |
77 |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 4 |
78 |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 5 |
79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5 |
80 |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 4 |
81 |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 3 |
82 |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9 |
83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17 |
84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10 |
85 | 私立华联学院 | 3 |
86 |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 4 |
87 |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 2 |
88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4 |
89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6 |
9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6 |
91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4 |
92 |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 2 |
93 | 成果属于个人且个人所在单位未分配限额 | 每人1个 |
附2
中等职业教育类推荐限额
地区(单位) | 名额 |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 1 |
省级学术团体、社会组织 | 各1个 |
设有中职部并且目前有开展中职教育招生及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或有开展中职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研究的高等学校 | 各1个 |
广州市 | 36 |
深圳市 | 11 |
珠海市 | 8 |
佛山市 | 24 |
东莞市 | 14 |
中山市 | 11 |
江门市 | 11 |
汕头市 | 8 |
惠州市 | 11 |
汕尾市 | 5 |
潮州市 | 6 |
揭阳市 | 7 |
阳江市 | 6 |
湛江市 | 12 |
茂名市 | 8 |
肇庆市 | 9 |
云浮市 | 6 |
韶关市 | 8 |
河源市 | 8 |
梅州市 | 7 |
清远市 | 9 |
附3
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类推荐限额
地区(单位) | 名额 |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 1 |
已挂牌老年大学并 开展老年教育的高等学校 | 各1个 |
广东开放大学 | 2 |
广东老干部大学 | 2 |
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 | 3 |
广州市 | 12 |
深圳市 | 11 |
珠海市 | 2 |
佛山市 | 6 |
东莞市 | 5 |
中山市 | 2 |
江门市 | 3 |
汕头市 | 3 |
惠州市 | 4 |
汕尾市 | 2 |
潮州市 | 2 |
揭阳市 | 3 |
阳江市 | 2 |
湛江市 | 4 |
茂名市 | 3 |
肇庆市 | 3 |
云浮市 | 2 |
韶关市 | 2 |
河源市 | 2 |
梅州市 | 2 |
清远市 | 2 |
附4
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推荐成果名称 | 完成人姓名 | 主要完成单位 | 第一完成人情况 | 教学成果奖工作专栏网址 |
1 |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注:1.成果如为教材,请在推荐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第一完成人情况请填写: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普通教师,其他。
3.成果如属于个人,不应填写“主要完成单位”,如填写,视作申报主体为单位。
附5
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推荐单位 | 姓名 | 工作部门 | 职务 | 办公电话 | 传真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 | | | | | |
附6
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019)
成 果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 果 完 成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 完 成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时间 年 月 日
成果所属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码 □□□□□
广东省教育厅 制
一、成果简介
成 果 曾 获 奖 励 情 况 | 获 奖 时 间 | 获 奖 种 类 | 获 奖 等 级 | 奖金数额 (元) | 授 奖 部 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果 起止时间 | 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 |
主 题 词 | |
1.成果简介(不超过600个汉字) |
| 2.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不超过600个汉字) |
| 3.成果的创新点(不超过600个汉字) |
|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不超过600个汉字) |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一完成人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最后 学历 | |
参加工作 时间 | | 职业院校 教龄 | |
专业技术 职称 | | 现任党政 职务 | |
工作单位 | | 办公电话 | |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 | 移动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邮政编码 | |
详细通讯地址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完成人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最后 学历 | |
参加工作 时间 | | 职业院校 教龄 | |
专业技术 职称 | | 现任党政 职务 | |
工作单位 | | 办公电话 | |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 | 移动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邮 政 编 码 | |
详细通讯地址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一完成 单位名称 | | 主管部门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 )完 成单位名称 | | 主管部门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四、推荐意见
五、附 件 目 录
1.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2.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
4.样书(成果为教材时,提供)
5. 单位纪检部门对主要完成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鉴定
附7
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填报说明(2019)
《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2019)》(以下简称《推荐书》)是2019年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封面
(一)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二)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按《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填写。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不限人数和单位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成果如属于个人,不应填写成果完成单位,如填写,视作申报主体为单位。
(三)推荐时间:应为推荐单位决定推荐2019年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四)成果所属类别:按下条成果内容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写。
(五)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e,详释如下:
a:成果属高等职业教育类填1,中等职业教育类填2,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类填3。
bc:成果所属专业大类(高职)或专业类(中职)代码(例:属中职农林牧渔类的填01,属高职农林牧渔大类的填51),成果属公共基础课程的填00,面向不同类专业的填99;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类填00。
*专业类(大类)代码对照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专业代码填写。
d:成果完成人为一人填1、两人填2、三人填3、四人填4、五人填5,超出5人填0。
e:成果内容属教书育人填1,教学改革填2,教学建设填3,教学管理填4,其他填0。
二、成果简介
(一)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教学奖励(高职类成果包括学校设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教学奖励,但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二)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日期,成果如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指正式出版时间。
(三)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至7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四)成果简介:对成果主题和主要内容进行概述。字数一般不超过600个汉字。
(五)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概述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具体指出成果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法,思路要清晰。字数一般不超过600个汉字。
(六)成果的创新点:对成果在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评价、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创新进行归纳与提炼。字数不超过600个汉字。
(七)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阐述。字数不超过600个汉字。
三、主要完成人情况
(一)主要完成人情况,是核实推荐2019年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二)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四、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一)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是核实推荐2019年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成果完成单位公章。单位是指学校或其它法人单位。
(二)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五、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附件
(一)成果总结报告
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
(二)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
1.鉴定专家组应由本领域专家7-9人组成,该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的专家和完成人不得担任鉴定专家组的成员。
2.鉴定意见:应由鉴定专家组依据鉴定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并由鉴定专家组组长签字。
(三)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
(四)样书(成果为教材时,提供)。
(五)单位纪检部门对主要完成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鉴定。
七、其他
(一)《推荐书》及附件格式
1.《推荐书》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2.《推荐书》应录入文字(中文)后打印,不得以剪贴代填,不得采用图片插入等形式。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表中各栏目均不要另附纸。
3.附件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但不要和《推荐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和装订线。
(二)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三)除文件规定的材料外,不再接受其他材料。如确有其他必要的反映成果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工作专栏上展示,并在《推荐书》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四)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