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课须按“符合规定、公开透明、均衡合理、有利教学、有利提高”原则进行,主要流程如下:
1、获取任务。由本部教务人员在教务处印发的教学任务安排表中,将本部的教学任务提取出来,制成表格。
2、核实任务。由部办公室主任对提取的任务,进行分类和统计。
3、分发任务。将分类和统计、核实后的教学任务,发送给教研室主任,再由教研室主任向该教研室教师公布教学任务。
4、申报任务。由教师本人根据教学任务和自身情况,向教研室主任提出任课意向。
5、协商落实。由教研室主任根据上一学期的工作安排,学生的评价意见和领导要求,与有关骨干教师商议,逐项研究落实。
6、审核上报。教研室主任将落实的教学任务安排表报给部办公室主任,由部办公室主任汇总并作初步审核,再由部主任审查后上报教务处。
社科基础部 制订
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