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保管制度
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细帐,做好帐物相符。
二、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整齐。
三、实行每周一检查制度,保证教学用球气压正常。
四、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五、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保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
一、体育课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开据“器材使用单”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二、课外活动学生借用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6:20-18:00。其它时间借用要提前申请。学生凭有效证件借用体育器材,所借器材应及时归还,逾时不还者,接受批评教育或处罚。
三、课外活动学生借用要有记载,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
四、学院运动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并有记录。
五、对学院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赔偿制度
一、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设备。体育器材使用不合理,体育器材造成损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二、借用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者,于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三、外界的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