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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4-12-17 11:28:26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语委,各高等院校:

现将《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安排好2014年语言文字工作,并于3152014年工作计划报省语委办。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811室;电话(传真)020-37627905;邮编:510080 E-mailgdsywb3762@163.com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4211

 

 

 


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4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国家语言实力,提高国民语言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全面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教育现代化和创强争先建高地作出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省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恢复设立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共同推动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成立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团结和凝聚语言文字工作者力量。

(二)组织做好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广东省选拔赛。动员各市语委、学校踊跃参加,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生乃至全民的汉字书写能力。做好参加国家总决赛队伍的组织与辅导工作。

    (三)大力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推动尚未启动城市评估的二类、三类城市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力争通过评估的二类城市达到70%以上、三类城市达到50%

    (四)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研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对各地级市宣传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情况和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推动地方语委和中小学校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五)办好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整合各方力量,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六)办好第六届广东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

(七)举办《通用规范汉字表》培训班。指导各地做好《通过规范汉字表》的学习、贯彻和推广工作。

(八)加强语言文字科研工作。开展广东普及普通话情况调查(教育部语用司委托课题)。组织开展省语委课题研究,鼓励各地市语委和高等院校积极申报。

(九)做好普通话测试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质量检查,力保各测试站健康、规范发展。指导符合条件的高校建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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