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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茂职院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1-03-17 15:47:47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茂职院人事处[2011]03

 

各单位、各部门:

就本院2011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详见粤继函[2011]5号文件。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于331日前到系、部报名,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送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系、部于41日前发邮件上报人事处。

(二)填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填报《思想品德鉴定表》,系、部邮箱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个人58日~15日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网上报名”栏目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人事处。

(三)测试: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小组420日前完成。申报理工学科在教务处彭勇老师登记,人文社学科在经管系张耿锋老师登记,登记时间331日前。普通话测试水平、学历鉴定证书由个人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待提交材料一齐交。

(四)体检:由学校医务室组织实施,时间在420日前完成,申报人员45日前到医务室林颖虹医师登记安排。

(五)材料提交。系、部对申报人员材料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文件规定编排和装订,515日前报送人事处。

(六)审核和公示: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年三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