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素质教师培养与认定暂行管理办法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推动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以上教师职称,并能结合所承担的教学课程,能独立承担实践教学指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通过申报和评审,取得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建筑设计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机械工程师、会计师等);
(2)通过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计算机软件程序员、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等);
(3)通过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工程师等);
二、双师素质型教师的条件
具有讲师以上教师职称,并结合所承担的教学课程情况,能独立承担实践教学指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具有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资格证书(或有专业资格、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者。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院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三、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型教师的培养
各系部应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关要求,加强对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发展的需要,提出本系(部)3—5年的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素质人才培养数量、规格和具体措施,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审核后报人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具体要求,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和职称资格的培训考试。
2、通过科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方式带动一批教师参与工程实践和科研开发工作,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
3、根据需要,可选部分教师到企业、科研院所进行短期或中期专业培训,也可以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践活动。
四、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型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1、各系(部)应督促本系(部)教师结合自己的专业情况,按照以上条件积极申报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素质教师资格认定。
2、凡符合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素质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应于每年7月向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各系(部)在初审的基础上,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送人事处。
4、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申报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每年组织评定一次。
五、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待遇
1、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素质教师证书是确认专业课教师在科研、实践教学方面具备一定技能的重要凭证,凡具有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素质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在派出进修学习、参观交流和比赛,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参加校内骨干教师培养和选拔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2、取得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素质教师资格的,学院发给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3、取得双师型教师或双师型素质教师资格的,每月岗位津贴分别增加0.15和0.1系数。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