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报名工作于3月31日结束。经过初审,以下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现予公布,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1 |
向民民 |
计算机工程系专任教师 |
8 |
苏新帆 |
思政部专任教师 |
2 |
黄焕君 |
计算机工程系专任教师 |
9 |
饶新龙 |
思政部专任教师 |
3 |
吕冬玲 |
经济管理系专任教师 |
10 |
潘坤才 |
思政部专任教师 |
4 |
吴志丽 |
经济管理系专任教师 |
11 |
胡华 |
思政部教师、质量办工作人员 |
5 |
车桂珍 |
化学工程系专任教师 |
12 |
林辉军 |
中专部专任教师 |
6 |
王亚波 |
思政部专任教师 |
13 |
黄冰晖 |
财务处收费管理员 |
7 |
陈军健 |
思政部专任教师 |
|
|
|
请以上人员于2017年4月10日至4月11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我校综合楼2楼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逾时不进行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全或与网上申报材料不符者取消应聘资格。
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填写好的《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报名表》原件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2017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获奖证明、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⑨职位表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⑩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人事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