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规定,经审核,现对符合档案助理馆员评审条件人员的职称登记表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3月4日。申报材料在组织人事部办公室展示,请教职工在公示期间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阅,若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之处或对所列同志申报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纪检室或组织人事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1.学院纪检室(审计工作部) 联系电话:0668-2920095
2.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668-2920966
组织人事部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