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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9-06 08:30:10  

各系(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联盟2022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1.受理范围

在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含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等工作满1年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条件

按学校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具体见附件(以“广东省教师工作平台”发布的为准)。

3.申报时间

申报人按申报系列评审标准条件认真填写《2021年度职称评审申报人信息汇总表》、《2021年认定及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职称推荐表》、《职称评审个人业绩成果量化申报表》及整理好相关申报材料并交所在系部,各系(部)于9月12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9月13日上午8:3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到人事处邮箱。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校资格审核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4.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中的申报专业填写,不得填写简称。

5.资历年限和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标准,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的起止时间为获现职称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要求,确定我校本年度职称评审收费标准如下:高级职称(含正高、副高职称)评审费、论著鉴定费、答辩费等每人92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50元,初级职称评审(认定)费每人280元。职称评审费将在个人10月份工资中扣除。

三、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申报人要按照有关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相关内容,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申报人有一稿多投、剽窃他人成果等情况的材料,一律不得提交。学校将指定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在材料审核和评审中发现并查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不如实填报或提交不真实材料,有意隐瞒事实真相等,视为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