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公示
现对我院2016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4月28日上午8:00至2016年5月9日下午5:30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下列同志申请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院受理部门:
1、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梁亚成 联系电话:0668-2920095
2、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李 苗 联系电话:0668-2920338
附件: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送审人员公示表
人事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