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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10-06-30 16:51:30  
 

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和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茂职院人事处[2010]09

 

各部门:

一年来,广大教职工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工作,为学院的建设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为表彰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激励广大教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奋发进取,勇创佳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学院健康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并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优秀班主任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

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具体名额按《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大专班主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中专优秀班主任评选参照执行。

(二)优秀辅导员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

担任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的现任辅导员,具体名额见附表。

(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

2009学年以来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见附表。

以上评选范围均包含固聘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条件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条件按照《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大专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执行。中专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参照执行。

(二)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在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人正派,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热情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较高的政策、业务和管理水平,在学校管理、建设和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以上人员在2009-2010学年度考核中必须合格以上。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7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按学院的推荐指标,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大中专优秀班主任的人选分别由学生处、中专部和成人教育处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推荐工作。

(二)审核。710日前,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中专部对相应材料认真调查,核实推荐人选的各项先进材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各项考评,客观公正地作出审核意见。

(三)审定。713日前,人事处将推荐人选的考评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批,拟定表彰名单,并公示七天。

四、材料上报

推荐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均须填报《2009-201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学院网可下载),并由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按以下要求上报:

(一)推荐大专优秀班主任及优秀辅导员材料报学生处审核签署意见,推荐中专优秀班主任及优秀辅导员材料报中专部审核签署意见。

(二)推荐优秀教师材料报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

(三)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材料报学院党委办、人事处审核签署意见。

以上材料由各审核部门于75日前报人事处。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按条件、范围、限额及评选程序进行评选推荐,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推荐活动

 

附件:12009-201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2009-201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09-201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名额      项目

  

人数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

工作者

优秀辅导员

学院党委办公室

5

 

1

大专6

中专1

人事处

5

 

1

工会、纪检监察室

6

 

1

学院办公室

15

 

3

总务处

24

 

4

教务处

35

 

5

督导室

6

 

1

学生处

12

 

2

团委

4

 

1

社科基础部

45

7

 

土木工程系

51

8

 

经济管理系

36

6

 

计算机工程系

32

5

 

机电信息系

39

6

 

化学工程系

30

5

 

思政部

15

2

 

中专部

27

1

3

实训中心

13

 

2

成教处、招生就业办

8

 

1

附件二:

2009-201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教学或班主任工作年限

 

所在单位

 

上年度考核结果

 

推荐类别(√)

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

优秀辅导员

优秀教育工作者

 

 

 

 

主要先进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签章)

                                           

审核部门意   

 

 

 

(签章)

        

党委审批

   

 

 

 

(签章)

                                            

   

 

 

填表说明:1.推荐类别:在拟推荐的类别下面空格打“√”。

2.部门审核意见:推荐优秀教师由教务处签署审核意见,推荐大专优秀班主任由学生处签署审核意见,推荐成人教育优秀班主任由成人教育部签署审核意见,推荐中专优秀班主任由中专部签署审核意见,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党委办公室签署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