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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文与传媒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阅读次数: 日期:2022-10-31

各教研室、各专业: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和《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函〔2020〕23号),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现印发人文与传媒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好!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0月31日



茂职院人文与传媒系传策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足够安全知识和技能,方可参与实训工作或学习。

二、实训室钥匙由管理人员保管和使用,不得私配和外借。未经管理人员或指导教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实训室。学生实训期间指导教师要坚守岗位并履职尽责。检查、参观、交流等人员进入须有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陪同。

三、管理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消防器材、操作工具等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指导教师要进行例行检查。

四 、进入实训室的人员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影响实训的其它物品,不得擅自动用设施设备,不得做出影响实训秩序的行为。

五、指导教师要在实训结束后组织学生“三清”(清点设备和工具、清理废料,清扫场地),“六关”(关设备、关水电、关空调、关窗、关灯、关门)。学生未经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带出非个人物品。

六、出现违规操作、设施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茂职院人文与传媒系人力资源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足够安全知识和技能,方可参与实训工作或学习。

二、实训室钥匙由管理人员保管和使用,不得私配和外借。未经管理人员或指导教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实训室。学生实训期间指导教师要坚守岗位并履职尽责。检查、参观、交流等人员进入须有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陪同。

三、管理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消防器材、操作工具等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指导教师要进行例行检查。

四、进入实训室的人员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 易爆等危险品和影响实训的其它物品,不得擅自动用设施设备,不得做出影响实训秩序的行为。

五、指导教师要在实训结束后组织学生“三清”(清点设备和工具、清理废料,清扫场地),“六关”(关设备、关水电、关空调、关窗、关灯、关门)。学生未经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带出非个人物品。

六、出现违规操作、设施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茂职院人文与传媒系沟通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足够安全知识和技能,方可参与实训工作或学习。

二、实训室钥匙由管理人员保管和使用,不得私配和外借。未经管理人员或指导教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实训室。学生实训期间指导教师要坚守岗位并履职尽责。检查、参观、交流等人员进入须有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陪同。

三、管理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消防器材、操作工具等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指导教师要进行例行检查。

四、进入实训室的人员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影响实训的其它物品,不得擅自动用设施设备,不得做出影响实训秩序的行为。

五、指导教师要在实训结束后组织学生“三清”(清点设备和工具、清理废料,清扫场地),“六关”(关设备、关水电、关空调、关窗、关灯、关门)。学生未经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带出非个人物品。

六、出现违规操作、设施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