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考务科】关于15--18级学生确认课程重修的通知及15-18级重修考试学生情况表

作者: 时间:2019-12-04 点击数:

 15--18级学生:

因我校已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对于未修够学分的同学,可重修考试不及格课程,具体办法如下:

一、重修原则:

1)对于每学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可以重修。

2)重修考试方式为自学后参加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学期开学初第一周或第二周,具体考试时间请留意所发放通知,重修考试不允许申请缓考;教务处负责安排理论课程的重修考试,实践课程的重修考试由各系(部)安排。

3)公选课课程要求在读期间公选课课程必须修够4学分。

15--18级公共选修课未修够4学分的同学,请务必在个人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清楚,在网上选取网络课程进行学习考核,具体选课时间以教务科的通知为准

二、重修注意事项:

1)请务必把下发的重修考试名单通知到位,有任何问题及时反馈。

2)本次重修考试安排为所发放《15--18级重修考试学生确认课程情况表》中的课程。

 

 

 

教务处

20191120

附件:

关于15--18级学生确认课程重修的通知

15-18级重修考试学生情况表

教务科:0668-2920629 学籍考务科:0668-2920330 科研科:0668-2920100 校企办:0668-2920220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