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7--19级学生确认课程
重修考试的通知
因我校已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对于未修够学分的同学,可重修考试不及格课程,具体办法如下:
一、重修原则:
(1)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五年时间内,对于每学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多次参加重修考试。
(2)重修考试方式为学生自学后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下学期,具体考试时间请留意学籍考务科所发放通知,重修考试不允许申请缓考;教务处负责安排理论课程的重修考试,实践课程请学生联系科任教师进行考试,并于下学期参照《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课程类型情况表》。
(3)公共选修课课程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必须修够4学分。请不满四学分的学生按教务科要求在网上选取网络课程进行学习和考核,具体选课时间请以教务科通知为准。
(4)对于毕业审核后应征入伍的学生,如有不及格课程,请在入伍前到学籍考务科登记,退伍后到学籍考务科办理申请补考或重修考试手续,方可参加考核。
二、重修注意事项:
(1)请务必把下发的重修考试名单通知到位,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学籍考务科。
(2)本次重修考试安排为所发放《17--19级学生确认重修考试课程情况表》中的课程。
(4) 学生登陆教务网公告栏,可查询重修考试相关信息。
教务处
2021年5月25日